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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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府人发〔2014〕7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卫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卫猛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天清为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杨明政为县救助管理站站长;

张晨为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

冯光辉为县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

范利为县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

杨帆为县司法局元山司法所所长;

杨大勇为县司法局公兴司法所所长;

董勇缔为县司法局鹤龄司法所所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9月起计算。

免去:

何秀萍的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职务;

王龙的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高建强的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何黎明的剑门关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职务;

罗国春的剑洲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王全斌的剑洲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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