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23    浏览量:1711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成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业务管理,提升防控疾病能力

(一)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实施

1.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按照省疾控中心《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的通知》(川疾控发〔201840号)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免疫规划接种率抽样调查的通知》(剑卫函〔201839号),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免疫规划接种率抽样调查。4911日,广元市疾控中心代表四川省疾控中心对我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行了抽样调查和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儿童建卡率100%,建证率100%,卡证符合率100%,电脑录入符合率93.65%。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卡介苗合格接种率99.52%,卡痕阳性率88%,脊灰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86.19%,百白破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4.76%,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89.05%,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93.81%,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24%五苗全程接种合格接种率92.96%A群流脑全程合格接种率93.33%;乙脑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率80.95%;甲肝减毒活疫苗合格接种率94.76%;加强免疫1岁组麻疹疫苗合格接种率93.33%;百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0.95%2岁组乙脑疫苗合格接种率94.76%3岁组流脑AC疫苗合格接种率97.62%4岁组脊灰疫苗合格接种率92.86%6岁组白破疫苗合格接种率99.05%;流脑AC疫苗合格接种率90.95%

2.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完成AFP病例监测1例,AFP旬报和主动监测报告及时率及报告率均为100%

3.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控制效果显著。AFP、麻疹旬报、月报等监测报表117次。麻疹监测12人,流调12人,其中阳性1例,完成全年任务100% 48小时个案调查、采样率100%3日内血标本、咽拭子实验室送达率100%4日内实验室检测结果录入及时率100%,计免相关疾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4.计划免疫知识培训和宣传。一是积极开展“4.25”“7.28”宣传日活动,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办健康宣传栏、设立预防接种咨询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及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培训,举办了3期培训班,提高了基层计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并对扩大国家免疫工作进行3次督查指导。三是举办儿童预防接种家长课堂演讲比赛,构建与儿童家长的交流平台,营造免疫规划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756日,举办了剑阁县2018年预防接种家长课堂演讲比赛暨扩大国家免疫规知识培训班。719日家长课堂宣讲比赛在广元市取得全市一等奖。1022日在四川省第二届家长课堂宣讲比赛中获得全省第三名。四是加强自身业务培训学习,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免疫规划专业培训。借鉴兄弟疾控单位在接种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

5.加强预防用生物用品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渠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函〔201854号),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 《四川省二类疫苗接种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剑卫发〔2018171号),对生物制品购销和二类疫苗使用进行规范,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6.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报告工作,常规报告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按时上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报表和扩大免疫规划实施进展报告。旬、月报表10956次,临时171次,上交广元报表210次。112月接种一类疫苗84364人次,二类疫苗接种58068人次。

7.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和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启用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对各乡镇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4次督促指导,在全县开通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接种点客户端,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开展了疫苗、注射器网络信息化管理。各乡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信息化开展率100%,向省级服务器上传接种数据接种点57个,接种数据上传率100%

8.保持我县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5号)、我县于34月在全县范围开展对2月龄~48月龄(201329—201629日期间出生)的儿童进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7.41%,脊灰疫苗接种率97.54%,达到95%目标要求。

9.AEFI监测报告。全县57个接种单位,3个新生儿接种单位,每月均按时上报了AEFI,全年共报告AEFI个案69例(异常反应8例,一般反应61例),完成全年任务121.05%,季度分析4次,无严重AEFI发生。

10.开展了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补证工作。根据《四川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389 )文件精神,县卫计局印发了《2018年春季和秋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卫发〔201835号),应查13072人,实查13072人,查验率100%,有证人数13029人,持证率99.67%,应补证人数43人,实补证43人,补证率100%,应补种2692剂次,实补种2595剂次,补种率96.40%。均达到补证率100.00%、补种率≥95.00%的工作指标要求。

11.接种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剑卫函〔2012172号)要求,启动公共卫生示范打造,加强对全县接种室规范化建设规划和督促指导,白龙、江口、普安、城北和姚家等5家单位进行接种门诊升级改造,全县建成AAA门诊8家,AA门诊29家,A门诊20家,促进全县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该项工作剑阁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专家的褒奖。

12.开展免疫规划交叉督导检查。根据广元市卫计委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各县(区)相互学习、经验交流,共同促进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5911我县对利州区免疫规划工作进了交叉督导检查;523-25日,朝天区卫计局对我县免疫规划工作进了交叉督导检查。

13.积极有效应对长春长生狂苗事件。对全县使用相关疫苗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我县无问题疫苗,及时有效保证了疫苗供给,最大限度维护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二)加强慢病地方病防治

1.慢性病防治

1)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肿瘤随访登记等监测工作:三项监测均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度监测报告。2018我县粗死亡率6.61‰,达到≥6‰的要求,死因编码评价指标<3,迟审率<5,报告及时性95%;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发病2793例,发病率424.68/10万,男性高于女性,45岁后呈现显著上升趋势;肿瘤随访报告发病1840人,报告死亡1112人,年粗发病率2.78‰,年粗死亡率1.68‰,病理组织学诊断所占比例66.55%,死亡发病比0.61

2)儿童伤害监测:县卫计局和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伤害监测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县所有学校监测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2017-2018学年,共监测学生61146人,上报伤害46例。

3)类风湿慢阻肺患者管理:慢阻肺应登记9046人,实际登记3894,登记率43.05%;管理3740人,管理率96.05%,规范管理3280人,规范管理率87.70%;类风湿应登记3860人,实际登记1294人,登记率33.52%,管理1279人,管理率98.84%,规范管理1095人,规范管理率85.61%

4)健康管理员:全县共培训健康管理员68人,合格率100﹪。健康管理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2次,培训健康生活指导员27人,指导群众6725人。参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健康管理689人,建立患者自我管理小组58个。

5)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充分利用健康步道、主题公园、示范点建设等健康支持性环境,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全县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近700个,因地制宜的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48种。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活动。开展三减三健主题活动1项,开展宣传12次、电视台等媒体报道6次。创建示范单位3个,无烟单位3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报表和季度报表及时性100%通过不断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促进了大众健康行为的形成。

2.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

1)加强患者管理治疗。全县57个乡镇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100%,在册患者2319例,2018年新增38例,检出率4.81‰,累计在管患者2146例,管理率达92.54%,规范管理患者2059人,规范管理率88.79%;居家患者1916例,居家稳定患者1811例,稳定率达94.52%,服药患者1418例,服药率达61.15%。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管责任人139例,“686”贫困患者救治救助门诊治疗患者27例。为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管理,全年开展了两次拉网式入户摸排工作,在乡镇卫生院、村医的努力下,排查出疑似患者688例,通过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组复核排查,确诊患者共249例,现已全部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

2)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3.21”“10.10”等开展了义诊、心理咨询等活动,通过互联网短信、公众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精神卫生法》、心理健康素养十条、精神卫生政策措施和防治等进行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对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

3)强化指导与督导。57个乡镇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工作、信息及随访服务等进行一一指导与督查。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协助下,中心慢病科重精管理人员协同精防专科医生每季度落实了重点患者的用药指导、入户随访及居家患者的家庭康复、家庭护理等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督导、指导覆盖率100%。并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纳入了公共卫生项目进行目标考核,提高了我县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及服务水平。

3.地方病防治

1)克山病监测:一是病例搜索。3个县级医疗机构,45个病区乡医院共搜索出心肌疾病病例78例,其中来自病区村扩张性心肌病15例。确定江口镇闻江社区、清明村、灌林村、长江村、高堂村、百包村、金钟村作为克山病项目监测点。二是开展监测。6-8月对江口镇进现场调查828人,对16例疑似病例做了心脏超声检查,13例(有3例不满14周岁未做X线胸片)做了X线胸片。经省地方病所及县级克山病专家组讨论分析,最终确诊1例慢型克山病,未发现急型、亚急型、潜在型克山病例。

2)碘缺乏病监测:制定《2018年碘缺乏病监测项目技术方案》,调查学生200人,采集盐样200份,尿样200份,孕妇监测100人,采集盐样100份,尿样100份。样品完整率100%,碘盐覆盖率100%,合格碘盐食用率100%。学生碘盐中位数26.3mg/kg,尿碘中位数254.05ug/l,小于100ug/l28份,占14%,小于50ug/l10份,占5%。孕妇碘盐中位数27.2mg/kg,尿碘中位数292.95ug/l。监测结果显示我县碘盐、尿碘指标符合《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16006-2008)》,我县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3)燃煤污染型地氟病监测:县卫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剑阁县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监项目实施方案》(剑卫函〔2018105号),对涂山、上寺、下寺3个乡镇、8个病区村、2320户。其中合格改良炉灶2308户,改炉改灶率99.48%;合格炉灶正确使用2305户,正确使用率99.35%;供人食用的玉米辣椒正确干燥2320户,正确干燥率100%8-12岁儿童共280人,其中氟斑牙可疑人数22人,轻度氟斑牙1人,氟斑牙患病率0.36%,未发现氟骨症病例。根据评价判定标准,我县合格改良炉灶率和合格改良炉灶正确使用率达到了95%以上,病区村供人食用的玉米和辣椒正确干燥率达到了95%以上,当地出生居住的8-12周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小于15%,我县继续保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状态。

4.寄生虫病防治

一是加大疟疾病例发现和报告。20181-12月份无境外输入性和本地疟疾病例报告。二是开展疟疾疾病健康教育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4.26”全国疟疾日进行疟疾防治宣传,进一步普及疟疾防治知识。三是重点强化发热病人血检及血片复查。13个疟疾血检点对不明原因发热者开展疟原虫筛查工作,共登记不明原因发热者403人,血涂片403张,阳性血片0张。县疾控中心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对全县13个疟疾血检点的血片按照10%的比例进行了复核,全县共复核血片40张。四是加强疟疾防治培训与督导。对血检点预防保健科科长、检验、疫情管理等人员的专项技术培训;组织流调、检验专业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乡镇存在问题给予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了疟疾血检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扎实做好疟疾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5.病媒生物监测

制定了《剑阁县2018年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剑疾发〔201841号),开展了蚊、蝇、鼠、蟑螂四害监测和除四害技术指导,平均鼠密度0.24%,年平均蚊密度为0.16/人工小时,平均蝇密度0.96/笼。平均蟑螂密度0.10/张。掌握了我县四害种群密度和消长趋势,为制定防控策略措施提供参考与依据。

(三)狠抓传染病防控工作

1.疾病控制

1)加强重点疾病防控,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霍乱手足口病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强对H7N9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霍乱、肝炎、痢疾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2)加强对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督导培训,县卫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剑阁县2018年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剑卫发〔2018207号)、县疾控中心制定了《2018年传染病零缺报督导方案》,对县直属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了4次督促指导,零缺报单位督导57家,零缺报单位为100%

3)加强疫情监测,实行传染病疫情日报零报制,对夏秋季传染病进行了预测预报。按照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剑阁县2018年霍乱防治方案》和《剑阁县2017年霍乱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剑阁县2018年手足口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510霍乱监测工作。手足口病采样送检67份,完成全年任务100%;霍乱监测各类样品952个,均为阴性。根据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疾控发〔201764号)要求,对我县2个养鸡场和43个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点进行环境监测采样样品135份。按质按量完成了监测任务。

4)严格疫情报告。2018112月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 1175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68.12/10万,低于全省平均发病水平。浏览、审核、记录1680余次疾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审核订正2010例疾病报告卡,相关分析66期(周分析52期,月分析12期,专题分析2期),每月一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

5)加强狂犬病防治。规范了医疗机构犬伤门诊建设和狂(恶)犬暴露后处置。

6)症状监测:全县共报告零报点数16019次,报告率80.07%,与去年相比上升了6.02%。共监测4161人,其中≤5岁儿童3634人。居前三位的是发热伴呼吸道症状4120人,≤5岁儿童3615人;其它发热伴出疹13人,≤5岁儿童6人;腹泻水样便18人,≤5岁儿童5人。

7)信息安全化工作,为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定完善了信息安全化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安全化工作培训1次,监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15个系统。

8)加强舆情监测。按《2016年舆情监测巡查制度与实施方案》,科室人员通过人工、软件搜索监测,监测国家级媒体7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浪网、腾讯网、网易、凤凰网、健康报网),省级媒体6家(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疾控中心、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电子版)、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市、县级媒体5家(广元新闻网、广元门户网、剑阁公众信息网、百度剑阁吧、剑阁在线),和国家级刊物(疾病监测),共收集到全国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舆情信息20800条,舆论关注度最高的前3 类事件分别为传染病事件、食品安全、预防接种,各级监测媒体每日监测记录2次,每月上报一期舆情监测简报,共报告12期。

9)加强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无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自动预警信息处理176起,涉及病种10种,涉及55个乡镇384例病例,流行性腮腺炎835例;疟疾21例;手足口病1973例;其它感染性腹泻35145例;麻疹1212例;流感825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39例;肺结核7978例;甲肝11例,戊肝11例。搜索核实调查相关病例416例,排除预警异常信息161起,疑似阳性预警15起,疑似阳性预警率为8.5%,阳性预警率为0。对发生在剑阁中学、剑州中学流行性腮腺炎疫情,姚家小学手足口病疫情进行了调查处理。

10根据广元市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及疾控信息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中心、汉阳、普安镇卫生院进行督促检查,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考核检查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名。

2.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积极加强与县教育局联系,加大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县卫计局、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剑卫发〔2018139号),制定了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要求和规范参考资料。8月份召开了县直属中小学校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联席会议,11月对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分管传染病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分四个片区进行了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传染病防治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重点就H7N9禽流感、腮腺炎、水痘、乙脑、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防控知识进行了培训,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导意见,确保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全年无重大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

(四)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1.艾滋病防治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方针,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病人治疗管理、高危人群干预、知识宣传等工作有效开展,实施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中央、省项目。

1)强化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逗硬考核,召开艾滋病专题会议和重传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防治机制,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县财政及时拨付上级财政项目经费,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评估,发挥经费最大使用效益。健全网络管理机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治网络,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确保防艾工作综合成效。县民政局出台了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政策,2018年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共36例,医疗救助26人次,救助2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孤儿。提高防治能力,保证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任务的落实。加强职业暴露的操作培训,做好预防职业暴露药品储备和防护装备。

2)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积极招募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入到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成功实施大中专学生性病艾滋病警示教育和防治宣传活动项目剑阁县红十字“885”志愿者协会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及关怀救助项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3)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深化防治效果健全VCT门诊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干预等措施,VCT宣传、检测1133人,1例阳性,阳性率0.88‰;羁押场所HIV抗体筛查和健康教育162人,无阳性;孕产妇三病阻断项目(艾滋病、梅毒、丙肝)和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HIV抗体筛查4500例,1例阳性,阳性率0.22‰,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加强安全套推广及使用,全年累计发放安全套8万余只,覆盖率为96%;对暗娼、吸毒、男同、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行了干预、艾滋病抗体检测、同伴教育等工作,全年干预3096人次,1例阳性;全县医疗机构艾滋病抗体检测145171例,确证阳性3例;抗病毒治疗174例,治疗率89.69%,随访管理率95.24%,均超过国家标准。

4)举办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和水平。根据《剑阁县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剑阁县中小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防治知识培训,举办学生、科级领导干部、妇女干部、医务人员、农民工等各类培训20期,1876人次,提高了防治队伍专业技能和防治艾滋病的政策法规及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从而使我县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成效显著提高。

5)积极推广艾滋病创新模式。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者抗艾“4.26”模式以检促防,三早控制模式得到国家、省市专家的肯定,并在全县推广。

6)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充分利用“6.26”“ 12.1”等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了广大群众艾滋病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控的氛围。

7)强化督导与考核。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和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接受了广元市重疾委和广元市疾控中心的业务督导、考核和指导,充分肯定了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亮点。

2.结核病防治

1)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组织召开了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签订了2018年重大疾病综合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剑阁县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剑阁县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8年工作计划。县财政安排了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县卫计局制定了2018年结核病培训工作计划、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3.24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管理;将结核病门诊和住院纳入新农合报销,并提高报账比例。

2)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制定和印发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剑阁电视台、剑阁发布、健康剑阁和手机报等平台开展宣传;按《2018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计划》招募志愿者49人,志愿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结核病宣传活传播了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3切实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学校活动、知识讲座、专题督导等形式开展学校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全年无学校重大结核病疫情及聚集性疫情发生。

4)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省级财政补助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40号)要求,对100名贫困结核病患者,每人发放800元扶贫基金,支持患者进行辅助检查、交通补助、营养补助,鼓励患者坚持治疗。

5)加强督导与培训,每月对县级医疗机构和每两月对所有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结核病专项督导,完成督导报告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430余人次,市卫计委对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四川省第三轮结核病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及指标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6)加强病人发现与管理,2018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85例,报告发病率92.45/10万,其中涂阳肺结核病人63例(初治涂阳53例,复治涂阳10例)。确诊耐多药病人4例(初治2例,初治失败1例,复治1例)。登记率、报告率均为100%,初诊患者查痰率100%,总体到位率98%,系统管理率100%,均达到国家标准。

3.麻风病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要求,一是加强病人的发现与管理。2018年累计线索调查19例,确诊复发1例麻风病,线索调查率100%;密切接触者检查16例(无新发病例发现),检查率为100%。家属追踪调查12例,均未发现新病人。麻风病联合化疗覆盖率、规则服药率、治愈率100%;现症病人的随访监测率100%,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二是加强随访与监测。依据《四川省麻风病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麻风病症状监测、治愈存活者随访、麻风病健康教育等工作。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129人,同时开展了健康教育宣传、疑似病例报告、月报、季报、病例复核等工作,2018年全县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疑似麻风病例8例,无确诊麻风病例,复发病例1例。三是依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要求,开展了剑阁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自查,各项指标均到达了国家要求。四是根据《四川省麻风病患者家内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基线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第五次预防性服药的访视工作,共计20人,确保了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五是麻风病健康教育。在第65个国际麻风节即将到来之际,县政府带领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来到剑阁县康复院,看望慰问麻风康复病人,并在全县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五)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1.加强水质监测:对川投普安水厂、下寺水厂,城北供水站,双剑供水站,剑门关供水,汉阳供水站开展月监测水样240份,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进行水质卫生状况公示,公示合格率100%;完成全县供水站枯水期、丰水期监测295份,监测合格率82.4%;完成指令采水水样检测任务18份,积极回应社会公众诉求。

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90份。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50份,食源性致病菌监测40份。所有检测值都在国家标准限值内。

3.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哨点医院开展了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546例,处理食源性暴发病例3起,未发生死亡病例,未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乡镇卫生院和学校共94家。

5.完成土壤监测5个乡镇,20个行政村,100户家庭和6所学校的监测任务。

6.完成公共场所证前委托性监测、日常大中型场所监测及国家双抽查监测任93户次,复测7户次。

7.完成各类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821010份样品,医疗污水22份;养老院消毒效果监测6家;洗涤机构消毒效果监测3家;餐具集中消毒机构消毒效果监测3家。

8.完成10家营养餐监测点学校监测任务;开展教学及生活环境监测30家;完成学校学生膳食指导44家。

9.完成放射卫生本底资料调查和收集上报。完成全年放射人员75人个人剂量监测的收发工作。完成农药中毒网络系统的逐日审核及数据分析,并和县安监局共同完成2018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周宣传活动。

10.进一步加强监测检验和质量管理,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记录和质量记录格式改转版工作;高质量地完成2018年度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开展各类质量控制活动18次;全年完成饮用水、食品、五大卫生、疾病控制等各类检验样品2143个,检验参数14526个,完善检验原始记录3647份,并及时做好报告发放和归档整理工作;完成对全县44家艾滋病实验室业务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项4项。

二、构设置

(一)人员情况

县疾控中心总编制56名,其中:事业编制56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2人,事业人员43人,工勤人员9人;退休人员35人。固定资产总额409.44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疾控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6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06万元,占43.61%;事业收入922.25万元,占49.53%;其他收入127.85万元,占6.86%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减少778.82万元,减少29.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1000万元,2018年无债券资金。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257.09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08万元,占70.09%;项目支出675.01万元,占29.91%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增加555.19万元,增长32.62%,增加的主要原因:疫苗成本支出的增加和实验业务综合楼建筑支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6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06万元,占43.61%;事业收入922.25万元,占49.53%;其他收入127.85万元,占6.86%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257.09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08万元,占70.09%;项目支出675.01万元,占29.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12.06万元,较2017年减少991.07万元,减少54.96%。财政拨款支出812.06万元,较2017年减少52万元,增加6.01%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9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2万元,增长1.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3.39万元,占86.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4万元,占7.74%;医疗保险费支出25.63万元,占3.16%;住房保障支出20.2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42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25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项):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3万元,占9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占9.7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3万元。其中:

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3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工作督导、检查 、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8.07万元,下降34.93%。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辆运行(维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县领导参观学习0.35万元;二级甲等疾控中心达标验收接待省市县领导0.8万元;艾滋病、慢性病工作督导接待省市县领导0.5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939.08万元,本年支出394.9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对2018年部门整体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未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县疾控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单位调拨各乡镇疫苗产生的总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项):指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精准扶贫的项目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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