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军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项目管理问题和细化“1+10+6”全域旅游规划》(第106号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脱贫攻坚关键阶段,解决乡镇分散管理项目中的人力、技术不足
1、一直以来所有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都是由以工代赈办公室负责将全县所有的资金整合立项,目的就是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投资,然后在将各乡镇的计划反馈给乡镇,由乡镇具体操作实施。
2、扶贫攻坚的项目上,目前我县正在探讨,效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操作办法,由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整合资金,打捆立项,然后在反馈计划给乡镇。
3、对主管部门和乡镇具体工作人员及领导关于项目管理的具体操作培训,每年我们发改局都会针对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部门进行对口的业务培训,在培训的对象上确实是有遗漏,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计划下一步在召开培训会的时候申请将所有乡镇纳入,重点针对目前问题较为突出的脱贫攻坚项目操作管理问题和日常项目操作管理做培训。
4、由项目主管部门拨款审批,减少乡镇在资金拨付审批上的人力财力投入,目前我局已经发函至财政局及其各个项目主管部门,征询出台相关文件的意见和可行性调查,下一步我们将财政局及其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收集后,将请示上报县委、县政府,力争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步伐
目前我们已经跟旅游局等职能部门做了进一步的沟通,针对“1+10+6”的全域旅游方案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就剑阁县乡村旅游示范工程已经完成了立项审批,计划年内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发改工作的关注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跟踪落实您提出的建议,完善我们的工作方法和机制,更好地为剑阁的发展和经济建设参好谋、服好务。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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