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领域的机制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制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体育工作。
6、拟订全县体育发展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7、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狠抓项目工作。自加压力,提早谋划,积极开展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体育场项目和普安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如期完工,努力做好1500万元固投项目的规划、入库,实现开门红、双过半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各个节点超前、超额完成;做好基础设施提升工作,全面打造体育中心健身环境,谋划环体育中心健身圈,完成体育馆声学空调建设,丰富完善健身功能;强力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确保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农业园区和撤县设市等体育设施配套;继续打造乡镇农民健身工程亮点,开展全县体育设施安全大检查。科学谋划,积极打造张王乡亭子湖垂钓基地,填补剑阁水上运动项目基地空白。
2、冲刺省运会备战。强力推进业余训练,启用备战倒计时,坚持基地训练和输送培养相结合,提升技战术水平,培育夺金点。倾力参加省运会。强化措施,落实保障,教体联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足球、举重、武术散打、体操、跳水、赛艇和围棋等在训项目的参赛顺利进行,努力实现省运会金牌、奖牌和积分目标。全力承办省运会。主动作为,部门联动,提早谋划,不断提升,做好办赛场地、组织、氛围营造等工作,平安、顺利承办体操、武术散打和健身气功等省十三运会比赛项目,打造主办方高度肯定、参赛队特别满意的高规格省级体育赛事。加强后备人才储备。加强田径、球类、武术、体操等体育项目的训练,积极配合市县业余体校选拔、储备、输送竞技后备人才。
3、丰富群众体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充分调动部门、乡镇、学校、社区(村)的工作积极性,将健身场地保障、健身活动开展、健身组织建设等纳入目标考核,倡导、组织全县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全民参与。加强体育协会功能。充分调动全县篮协、足协、乒协、羽协、钓协等体育协会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大支持力度和全程指导,继续办好各类单项体育年度联赛,办好亭子湖钓鱼大赛、剑门关蜀道马拉松赛、友邻市县篮球邀请赛等特色赛事。积极举办好各类体育赛事。巩固春节系列体育活动、闹元宵登宝龙山活动、全民健身日及三八、五一、七一、国庆、元旦等节庆健身活动,适时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或机关职工运动会。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高级别单项体育赛事,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健身指导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健身气功、太极拳械、健身操舞、健身秧歌等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打造适合本地的特色体育和体育文化作品,加强各级各类健身指导员送培力度,结合送体育进基层活动开展,让高水平健身指导队伍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坚持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体育设施,全力保障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扩大经常性健身队伍,采用固定或流动体质监测的方式,开具运动处方,指导群众积极科学参与健身。
4、助力脱贫攻坚。加大秀钟乡王河村易地搬迁工作力度,确保贫困户住上好房子。精心打造村委会阵地,因地制宜,大气实用,为2019年整村脱贫奠定基础,工作创新,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发展传统油菜、花生、生姜等优势传统产业,做大生猪、肉牛、土鸡养殖和瓜蒌等中药材种植产业,培育集体经济,提高贫困户人均纯收入。
5、提升体育产业。做大体彩销售蛋糕。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压实责任,逗硬奖惩,巩固并提升既有销售站点的业绩,拓展体彩销售范围,消灭乡镇站点空白,扩大社会影响力,力争全年销售额有新突破。旅体结合,打造新的体旅结合项目。协同旅游、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作好古蜀道徒步游项目设计,争取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等一批体育旅游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6、推动全面工作。细化目标责任分解。根据市县目标任务和省市民生工程任务,成立目标工作管理队伍,逐一分解目标责任,做到事事有人做,项项能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明确一岗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做好宣传思想文化、组织人才、廉政效能等各项工作,创特色,有亮点。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统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维稳、双提双破、民生工程、依法治县、深化改革、撤县设市、党史县志、关心下一代、安全、行权、老龄、两纲等各项目标工作,力争上档升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体育局,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剑阁县体育中心。单位总编制数12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7个;截止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体育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1.2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体育局2018年收入预算12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2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体育局2018年支出预算1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1万元,占89%;项目支出13.5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体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2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体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8.68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资金不再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5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占12%、医疗卫生支出5.73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6.5万元,主要用于:县体育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失业及工伤保险、工会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老体协工作经费、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主要用于:县体育局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指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体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3.72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体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体育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体育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体育局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体育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指出(项):指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体育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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