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边界: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协商一致。
注:县环保局“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方案)印发后,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相关文件要求,主要职责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取消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划出:
1、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2、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
3、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5废物。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增加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加强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1、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2、加强环境治理、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3、加强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工作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关于“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剑阁县2018年蓝天保卫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已争取到位省级大气环保专项资金284.42万元,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40个。强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定不移地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长久大计,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推行“煤改气”、设置禁燃区、推广天然气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县能源结构,强化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脱硝和除尘设施运营监管,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农村秸秆露天全域禁烧,对县城区13个建设工地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城市餐饮油烟整治工程15家。对14家工业企业、汽修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整治,全力推动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对23家砖瓦企业进行整治,限期安装脱硫降尘设备或淘汰关闭;完成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坚持推进碧水保卫战。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剑阁县工作方案>2018年实施方案》,一是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龙王潭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拟定县城备用水源地与市城区白龙湖供水联网实施,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管,全面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二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分步骤开展好炭口河、闻溪河及羊岭等出境河流治理。全力推进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快2018年度普安园区污水处理厂、东宝、长岭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县城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包装和向上资金争取,目前全县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3座,日处理能力达2.7万吨。县城污水收集能力达91.8%,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正在优化调整禁养区范围,整治规模化养殖场3家;向上争取资金环保专项2800万元,对65各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域主要河流水质持续保持在功能水体水质要求。
(3)有序推进净土保卫战。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剑阁县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原高观农药厂土壤污染防治修复项目向上争取工作。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通过省级验收;开展土壤污染源详查工作,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采样和6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基本信息采集,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全面加强涉危涉化涉重、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确保危险废物按“五联单”全程受控管理要求,实现收集处置100%,剑阁县危废处置中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2.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2018年市环保局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化学需氧量2018年较2015年下降3.32%;氨氮2018年较2015年下降3.52%;二氧化硫削减比例10%;氮氧化物削减比例18%,2018年上报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元山、开封污水处理厂工程减排项目;15砖厂规范整治和关停项目;柏吉木业公司以及13家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4家燃煤锅炉淘汰项目。预计2018年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8吨,氨氮1.2吨,预计2018年二氧化硫293吨、氮氧化物70.33吨。
3.关于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7个,已完成整改46个,整改完成率97.87%,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县8件信访案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5大类、22个整改任务按照整体部署,有序推进。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11个反馈共性问题和9个现场点位问题正加快整改。
4.关于生态红线,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建立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初步拟定剑阁县产业负面准入清单;二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深化环保审批“放管服”改革,为剑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办事指南,稳定承接办理上级下放审批权限项目审批工作,服务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6个;三是深化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贯彻实施,开展环境保护“测管协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行政违法案件15件,已下达处罚决定书16件,处罚款512.4605万元,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环境保护局下属两个二级单位的财务未独立核算,由环保局机关统一预算,统一做账。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1.12万元,支出总计1168.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2486.69万元,下降223.8%;支出增加135.51万元,增长11.59%。主要变动原因:1.2018年度收入减少项目资金预算较2017年度减少较多;2.2018年度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是因为,2018年度支出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致使总支出数增大。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1.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6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3万元,占37.67%;项目支出728.63万元,占62.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1.12万元,支出总计1168.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2486.69万元,下降69.12%;支出增加135.51万元,增长13.11%。主要变动原因:1.2018年度收入减少项目资金预算较2017年度减少较多;2.2018年度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是因为,2018年度支出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致使总支出数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86.69万元,下降69.1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9万元,占4.61%;医疗卫生支出20.17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16.54万元,占1.41%;节能环保支出1077.41,占92.17%;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5.6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支出决算为5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及疾患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 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款)行政运行2110101(项): 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21103(款)水体2110302(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21103(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399(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减排2111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项):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减排21111(款)环境监察执法2111102(项): 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21305(款)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99.8%。(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8万元,占9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环境监察执法、处理环境投诉、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环保督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完成预算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6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整改、水质断面监测接待、污染源普查、环境执法监察、环境保护大会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及环保督察及应急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今年支出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没有涉及预算追加、追减,仅涉及年初预算内部调整数8.67万元,主要是隧道电费预算调整至2018年下半年基本工资预算及年度调整预算经费,预算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按计划完成了数量、质量、时效等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度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
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重点对1个县级饮用水点位、40个乡镇饮用
水点位监测及其他省控监测任务、生态补偿监测、土壤点位
布设;对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开展落实及对空气
自动站-修城坝点正常运行维护等工作。保证了全县人民饮
用水用水安全、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总排放量达标,让全县人
民在青山、绿水、蓝天的环境下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监
测设备陈旧老化,监测人员及车辆得不到有效保障、联合协
同监测有难度;节能效果较差,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资金
的浪费。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以“节能、特色、环保”为原则,实
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第一批环境保护局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环境监测运行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省控空气自动站运行监管经费》、《2018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见附件。
(2018年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及工作经费)
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及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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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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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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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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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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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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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等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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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各类投诉监测、应急监测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 |
新老县城、57个乡镇的环境质量及四个出入境断面及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保障。 |
|
指标2:满足实验室内部体系的运行 |
设备维护(检定)、试剂耗材、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全县的水、气、声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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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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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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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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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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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年度12月底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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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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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设备维护(检定) |
检定设备约50台,维护及更换配件约20余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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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药品及耗材 |
实验室日常药品及耗材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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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
参加国家、省市及本单位培训20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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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监测车辆的运行 |
负责全县的环境质量监测及各类应急、投诉监测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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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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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让全县人民在舒适优美的环境下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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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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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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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
||
指标2: |
|
|||
指标3: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
|
(2018年度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
项目名称 |
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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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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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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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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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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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耗材更换,例行维护,运行保障。 |
有效运行天数每月≥28天。 |
|
指标2: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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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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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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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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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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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年度12月底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
全年有效运行天数336天 |
||
指标2: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设备维护 |
维护及更换配件 |
||
指标2:耗材的购买 |
耗材的购买 |
|||
指标3: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
参加国家、省市及本单位培训 |
|||
指标4:空气自动站全年电、网络运行 |
全年电费2万余元、网络费用12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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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让全县人民在青山、绿水、蓝天的环境下生活 |
给老百姓一个舒适的环境 |
||
生态效益 |
指标1: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
为管理部门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
||
指标2: |
|
|||
…… |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
||
指标2: |
|
|||
指标3: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保障全年有效监测天数 |
全年有效运行天数大于336天 |
|
指标2: |
|
|||
…… |
|
|||
…… |
|
|
(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名称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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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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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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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等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会审,数据修改,数据上报,开展质量核查。接受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核查,编制成果报告等工作。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确定我县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排放总量,为下一步国家、省、市、县制定污染防治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五大源清查建库 |
以省、市下达文件为准。 |
|
指标2:完成五大源入户调查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按时间节点完成清查建库工作 |
≥20% |
||
指标2: 按时间节点完成入户调查 |
≥30% |
|||
指标3: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处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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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标任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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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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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五大源清查建库 |
80万元 |
||
指标2:五大源入户调查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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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 数据处理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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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数据质量核查 |
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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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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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 编制成果报告 |
确定我县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排放总量,为下一步国家、省、市、县制定污染防治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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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编制污染防治规划 |
按照编制的污染防治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并开展污染防治项目,逐步改善提升我县环境质量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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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90% |
|
指标2: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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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万元,比2017年减少7.91万元,下降12.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共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环境环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环境监测站监测用车1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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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局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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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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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 |
执行数: |
5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 |
其中-财政拨款: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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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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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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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完成1个县级饮用水源地点位、57个乡镇饮用水点位等监测;完成污染源普查基础资料调查,数据入库污染物核算及相关技术报告;完成省控空气自动站修城坝点数据及时报送。计划资金55万元。 |
计划资金使用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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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污染源普查数据入库、城市质量空气自动站修城坝点空气质量指标 |
57个水源地监测、1个空气自动站空气质量达标 |
已经完成57个水源地监测、1个空气自动站空气质量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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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饮用水水质≥100% 空气优良≥95% |
饮用水水质≥100% 空气优良≥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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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
饮用水水质≥100% 空气优良≥95% |
饮用水水质≥100% 空气优良≥9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提高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
饮用水水质≥2年 城市空气质量≥1年 污染源普查≥10年 |
饮用水水质≥2年 城市空气质量≥1年 污染源普查≥10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改善环境环境 |
饮用水水质≥99%年 城市空气质量≥95%年 污染源普查≥92%年 |
饮用水水质≥99%年 城市空气质量≥95%年 污染源普查≥9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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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让全县人民在青山绿水蓝天下生活 |
饮用水水质≥95年 城市空气质量≥95%年 污染源普查≥95%年 |
饮用水水质≥95%年 城市空气质量≥95%年 污染源普查≥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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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工作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万元,比2017年减少7.91万元,下降12.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环境环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车1辆、环境监测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3.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支出决算为5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及疾患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 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款)行政运行2110101(项): 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21103(款)水体2110302(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21103(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399(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减排2111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项):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减排21111(款)环境监察执法2111102(项): 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21305(款)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综合环境管理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水环境管理股、大气和土壤环境管理挂、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本单位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事业编制20名,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2018年12月末,单位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12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2880.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880.1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6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3万元,项目支出728.6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方面:为较快稳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为落脚点,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入手制定环保部门绩效目标。
2. 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方面: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省、市环保发展考核目标,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全面优质完成。根据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2018年我局实施的项目有:第一批环境保护局专项资、大气污染防治补助,即对全县砖厂等企业的技改淘汰补偿等、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
3. 预算编制:2018年预算收入为1111.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1.12万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168.92万元,来源于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1.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7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4万元。
4. 支出控制:2018年支出全部在预算内执行,未超预算安排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本年支出7.9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5. 预算动态调整:2018年本单位没有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涉及预算调整8.6739元,主要是2018年下半年基本工资预算,预算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6. 执行进度:在预算范围内执行,执行进度跟随项目进度实施。
7. 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预算完成率100%,没有违纪违规情况。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项目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现专款专用。按照年初预算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交通运输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设施,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我局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程序和申报进度进行,及时公开公示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二)存在问题。
1. 2018年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有待细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2. 财务人员配备太少,工作量大,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建议。
1. 细化编制支出预算。我局财务股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年初预算编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2. 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财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在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核算上难免存在不合理现象,希望财政部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环境保护项目的特点,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开展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自我评价为主,采取效果分析法,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体系:
评分类别: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
评分项目: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益
评分要求:目标内容;决策依据、程序;分配办法、结果;资金到位率、时效;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项目评价得分表
评分类别 |
评分项目 |
评分要求 |
总分 |
得分 |
项目决策 |
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 |
目标内容;决策依据、程序;分配办法、结果 |
40 |
40 |
项目管理 |
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 |
资金到位率、时效;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
40 |
40 |
项目绩效 |
项目效益 |
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 |
20 |
20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方便确保环境质量合格,保障全县人民在青山、绿水、蓝天下生活,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等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确;对全县工业源、农业源等五大源进行基础数据调查、录入、污染物进行核算,全面数据进库,完成相关技术报告;对城市空气质量要求达标。
2、项目管理
参照历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情况,我局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预算为55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共计55万元,2018年4月25日,指标下达,资金到位率100%。我局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局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由监测站、综合股支出费用票据足额支付,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开支范围及支付进度等完全合规合法。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我局2018年已支付项目资金55万元, 完成了全县57个饮用水原地的水质监测任务、完成了全县工业源、农业源等5大源进行基础数据调查、录入、污染物进行核算,数据全面进库等。完成了全年365天空气优良质量数据的实时报送及更新。
(2)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保证我环境监测、污染源普查及空气自动点有效运行,对全县的环境质量起到很好作用;同时,利用项目资金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等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确,对全县5大污染源数据调查、收集、核算、入库,完成了3个1及相关技术报告,确保了全县人民在舒适优美的环境下生活。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环保工作的职责越来越繁重,工作职责的范围不断扩展,环境保护能力严重不足,与目前环境保护所面临的任务严重不相适应。人员、车辆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环保经费投入不足,监察、监测设施设备老化严重,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人员、车辆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建议加大环保经费的投入,对陈旧老化的设备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对污染源数据详查入库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优美舒适的环境下生活。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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