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财政厅主动作为、积极行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统筹协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截至2月5日中午12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7.97亿元,实际支付12.3亿元,对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及医疗物资保障等方面工作给予强力支持。同时,为保障省级防疫重点工作开展,在上述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中,省级财政专门预拨防控设备物资购置经费1007.6万元,用于购置基因测序仪、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医疗救治设备等;拨付应急采购资金4000万元,用于采购和储备医用防护品、药品等急需物资;预拨第一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科技攻关应急项目资金3400万元,支持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医院、企业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公共卫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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