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4-07-21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分享到:

剑阁县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4721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至5月,县审计局对201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2013县财政局组织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县民政局、残联、畜牧局等1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专项调查,并结合进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县机构数322个,与上年持平;全县全额财政供养人员16710人,比上年增加145人。

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50,88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4,434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448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000万元。2013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总额262,507万元,增长16.65%,减去上解上级支出7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150万元,年终结余185万元,全年实际可用财力为259,099万元,增长15.57%。全年安排财政支出259,099万元,当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41,1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41,088万元,当年基金结余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全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收入结构较优化,税收质量进一步提高。坚持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优先;严格遵守中央规定,从预算安排上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开展财政绩效考评工作,加强了重点项目的绩效评审,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县财政年初应编制4本预算,县财政编制的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较完整、科学,但未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

  (2)五险一金及残保金未全额预算,缺口资金2,400万元。

  (3)报刊款约1222万元未足额纳入预算。

2、未全额下达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初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年初少下达 10,5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留10,553万元 

3、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360万元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360万元,未下达到项目单位,用于了平衡本级财政支出。

4非税收入、利息收入未缴入金库,少反映当年财政收入4,955.53万元;代管资金3,117.6万元未及时转入财政专管理

 5、对房地产行业未及时征收土地增值税(预征)、营业税及附加

(1)未按规定及时预征天一公司世纪广场项目、华宇公司明珠尚城项目土地增值税13.45万元

   (2)未及时足额征收天一公司世纪广场项目、华宇公司明珠时光城项目、明珠尚城项目营业税及附加70.12万元

6、税款存在季末突击入库现象,个别项目存在缓征

7、剑门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税收征管不到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生资金乡镇占用较大,县民政局、残联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1)民政冬令春荒生活救助资金、自然灾害资金和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占用较大,县民政局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2)未按规定提供生产基地、就业培训等相关资料支残保金148万元。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就业”上倾斜度不够。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国家处罚标准,少收罚款7.66万元

3、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农业局少部分农业生产资料采购程序不合规。

    (2)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未经政府集中采购一次性印刷资料12.4万元。

2012年11月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与县宏发印刷厂签订合同印刷资料一批,金额为12.4万元。

 4、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8.47万元。其中:县畜牧局13.31万元;县农业局69.27万元;县民政局45.5万元;县殡仪馆16.39万元;县残联30万元,闻溪乡44万元。主要挤占挪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2)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936.15万元。其中:县农业局525.29万元;县民政局183.23万元;闻溪乡227.63万元。

5、县财政局年终决算对部门决算报表审核不严,部分数据不真实

6、三公经费控制不够严格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县畜牧局局等7个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7个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平均占单位公业务费的比重达到32%左右,较上年度的55%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仍与当前党和国的规定要求以及预算控制方向相背离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对问题进行了处理。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下达不及时、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在2014年预算调整时纠正,并加强非税收入的综合预算管理,执行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个别项目未足额、及时征收税款的问题,要求地税局2014年8月前清收入库;其他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已要求逐步归垫,不得再次挪用。

针对审计情况,审计局提出三个方面建议:一是科学、规范的编制和下达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的刚性、均衡性和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公正、透明的安排再分配资金;三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存量资金和暂付款进行清理

四、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已将未分配、未及时分配的预算下达到有关部门;地税局已组织力量对未足额、及时征收的税款进行征收;其他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整改中。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