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部编制情况为:单列行政管理编制1名;行政编制1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广元日报驻剑阁记者站事业编制4名;县文联、社科联参公事业编制4名;县宣传文化中心事业编制2名;县网信办事业编制3名;作协事业编制2名。共有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11名,合计31名。固定资产总额45.460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管理县委讲师团。
(二)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县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统计、政策指导,对其事业单位实行方针、政策领导,管理外宣办和广元日报剑阁记者站。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县文化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对其事业单位实行方针、政策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教育教材为编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卫生、计生、科技、体育工作。
(六)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规划、部署、协调全县对外、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八)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宣传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指导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督导室、乡镇党委宣传员的配备与管理;制订全县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新闻、理论、文艺等方面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学校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按剑委[2001]41号文件建设和干部队伍人事管理按剑委[2002]9号文件执行。
(九)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53.751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36.7121万元增加3.1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53.751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36.7121万元增加3.1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76.35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4.5629万元,公用支出31.788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77.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
宣传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