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量:1468次    来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只存在决算单位1个,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76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763.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7.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支出12.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节能环保支出537.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以及环保项目专项支出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8.4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41万元,公务接待56批次,共计1256人,主要用于接待出入境生态断面监测、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县创建等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5辆、其他车型0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7.83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日


环保局2015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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