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19个,其中机关直属事业单位6个,基层国土管理所12个。总编制129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8名,其他事业编制65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23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4人,其他事业人员6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5人。固定资产总额107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查处本辖区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组织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及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797.1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953.14万元减少24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797.1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953.14万元减少24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41.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2.21万元,公用支出109.71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655.2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保留车辆主要用于地灾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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