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剑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剑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剑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专题宣讲和座谈研讨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政治引领主题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围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以“新时代、新阶层、新担当”为主题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扶贫,发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困难家庭挂钩帮扶。
扎实做好宗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教职人员遵纪守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紧扣“争要素、解难题、促发展”主题,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提高问题收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到位率;开展“走企业、抓服务、促运行”活动,深入企业、了解发展需求,确定服务内容,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强企业家沟通联系,转变企业家观念,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光彩事业,组织部分企业家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活动,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4、扎实做好港澳台海外争取人心工作
稳定壮大港澳台及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立完善港澳台、海外侨胞及广大侨眷的台账数据库,重点抓好新生代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信息登记工作,扎实做好对台和侨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委统战部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129554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委统战部一级预算单位,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统战部2019年收支总预算1781176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36869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体制改革民宗局划入统战部管理,职能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9年收入预算17811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117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9年支出预算数1781178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178 元,占62%;项目支出670000元,占3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1178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869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体制改革县民宗局和县侨务办公室划入统战部管理。职能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68699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头经费、项目支出增加200000元,主要是增加了职能职责。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117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1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82元、卫生健康支出51055元、住房保障支出42489元、农林水支出1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1178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68699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体制改革县民宗局和县侨务办公室划入统战部管理,职能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1950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82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51055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2489元,占2%;农林水支出10000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91950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60000元,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和台联工作经费、党外人士培训经费、非公有制经济经费、各党派联谊交友、九广合作办公室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等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19年预算为1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68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55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预算数1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248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1176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8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233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三公经费减少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统战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县委统战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委统战部2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1950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63837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县委统战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县委统战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县委统战部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县委统战部其他扶贫支出
(六)基本支出:县委统战部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县委统战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其他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县委统战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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