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及省、市关于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要求,我县已完成2016年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剑阁县弘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弘发煤矿)依法关闭,于2016年10月26日经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该煤矿已达到关闭标准,验收合格。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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