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6〕42号
县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下列单位(见附表)抽调22人到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被抽调人员要政治素质好,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脱离原单位工作,能及时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不超过45岁;服从普查办工作安排。被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
附件:各单位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附件
各单位抽调人员名额分配表
县统计局3人 县委宣传部1人 县委农工委1人
县农业局2人 县林业园林局1人 县水务局1人
县农机局1人 县国土资源局1人 县公安局1人
县人社局1人 县市场监管局1人 县教育局2人
县卫计局1人 县交通运输局1人 县民政局1人
县住建局1人 县经科信局1人 县文广新局1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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