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预算单位1个。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 2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96.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何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何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铁路护路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制定政法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和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何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何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起草、修改有关文件和文稿。
(七)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80.8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93.39万元增加8.18%;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80.8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3.39万元上升8.1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237.88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92.27 万元,公用支出 32.4 万元。
部门项目预算 24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经费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预算0万元,减少比例100%,与2017年预算相同。
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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