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地方志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和文献编辑资料股两个股室。总编制5名,均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为3.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负责组织审定入志内容和议定编纂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负责搜集、保存管理地方文献和资料。
(二)承担《剑阁县志》、《剑阁年鉴》及县专业志书编修工作及出版发行工作;承担组织审定地方志书;承担剑阁县情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承担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工作;承担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3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8.88万元增加11.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3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8.88万元增加11.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8.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85万元,公用支出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5.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等。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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