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2019年1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巡视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
剑阁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全认全领问题,立行立制整改“三清单”。1月25日下午,县委书记向永东主持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和王雁飞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1月3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2月2日,县委常委会审定并印发整改工作方案,下发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2月14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视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三落实”。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向永东任组长、县长张世忠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和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具体牵头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69个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215条具体整改措施,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责任清单》,各责任单位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组,确定专班专人盯紧任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三)加强指导督查,切实保障整改质效。县委将巡视整改纳入全县脱贫摘帽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查。县领导多次召开分管领域巡视问题整改专项推进会、督办会,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委整改办分条分块设立4个整改督查工作小组,先后两次集中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发出督办通知,限时办结。
二、严格标准措施,较真碰硬销号,坚决抓牢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在扶贫腐败问题高发部门加强以案促改、开展系统治理,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县级部门“守基层”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回头看”活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9年部门预算已安排脱贫攻坚各类保障经费8522万元。针对统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的问题,建立了“1+17+6+1+N”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体系,制定运行规则,定期召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开展分线述职,强化了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针对个别乡镇纪委执纪偏软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集中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暨业务培训会,实行纪委常委分片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向乡镇派出了6个片区纪检监察组,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
3.关于“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针对指导督查不深入、个别乡镇易地搬迁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对全县57个乡镇易地搬迁户住房质量问题进行大排查,相关问题限期全部整改到位,确保质量安全。针对把关验收不逗硬的问题,有关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规定,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验收严格逗硬。针对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有关乡镇及时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强化资金拨付使用过程监督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二)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方面
1.关于“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对标相关政策,及时整改到位。针对危旧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开展清理整改工作,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剑阁县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维修加固方案的通知》,确保政策落实到户。针对医疗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清退贫困户自缴资金,在全县通过“金保系统”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实现了通过参保人员社保卡或银行卡在银行代扣代缴的征收方式,由财政按标准代缴,做到贫困户不漏缴、不重复缴。
2.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警示,制定《剑阁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针对产业发展周转资金使用存在风险的问题,对163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产业扶持基金使用台账和专账,制定《剑阁县贫困村特色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大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按照《剑阁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并对年度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基金投入效益。针对违规拨付扶贫资金的问题,严格按规定整改预拨款报账,减少资金结存,开展举一反三,做到扶贫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从严管理。
3.关于“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不好”问题。针对产业规划缺乏科学性的问题,科学规划全县产业布局,深入乡镇开展种养殖业技术培训和市场分析,引导群众科学发展产业,增强抓产业发展的积极性。针对产业发展规模效应不强的问题,不断加大农投企业引进力度,先后引进江苏吴氏生物科技等公司在我县投资发展产业,逐步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全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我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区域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巩固扩大农业产业规模效益。针对贪大求全、盲目扩张的问题,全面整改,依法对企业清产核资,及时化解相关债务,确保群众不受损失;进一步加强“剑门关土鸡”品牌宣传和市场推销,持续巩固并稳步发展,积极防范市场风险,让群众稳步增收。
4.关于“抓集体经济发展不力”问题。针对专合组织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合组织章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分红和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专合组织的带动作用。针对集体经济效益不佳的问题,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采取资金、资产入股分红的形式,引导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5.关于“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针对一些贫困户对自己应该享受的政策不完全知晓的问题,通过村民大会、农民夜校、农技培训以及印发《剑阁县脱贫攻坚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走村进户全覆盖宣讲政策,大大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
(三)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面
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针对2017年审计指出未组织清退有关贷款贴息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整改到位,建立县、乡镇与承贷金融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小额贷款和贴息资金监管,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象工程’仍然存在”问题。针对个别乡镇将C级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整体形象打造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全面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认真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针对反映搞现代农业园区“样板工程”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指导公司应季完成园区改种、补种,加强耕地和闲置大棚设施的有效利用,制定《剑阁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企业与园区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稳步增收。
2.关于“有的地方弄虚作假”问题。针对个别乡镇将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贫困户验收脱贫的问题,严格按照标准立即整改到位,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剑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试行)》进行验收,杜绝弄虚作假。针对省财政厅2015年四川省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考评中应付检查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在全县干部教育大会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审计发现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剑阁县脱贫攻坚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3.关于“有的干部作风不实”问题。针对个别干部作风漂浮的问题,县委每月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健全“四位一体”脱贫攻坚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五大战区”包片巡察督查定期通报制度,坚决纠治干部作风问题。针对村社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制定《剑阁县村干部工作作风“十严禁”》,严格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坐班制度,乡镇纪委加强日常监督,逗硬考核,切实转变村、社区干部作风,方便群众办事。
4.关于“帮扶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针对个别单位未按要求派驻帮扶干部的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整、追责问责,对全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身份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出台加强驻村帮扶力量管理“十五条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定期通报。针对个别单位工作队员存在“走读”现象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对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开展常态督查。针对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不够认真细致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限期全面整改,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各帮扶单位加强对纪律作风、脱贫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针对部分帮扶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全面排查,对有关人员追责问责,对《帮扶手册》进行全面核实,定期与不定期到村到户走访督查,切实把帮扶工作做实。
(五)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方面
1.关于“有的套取惠农扶贫资金”问题。针对个别村套取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的问题,立即整改,追回相关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召开全县产业资金监管业务培训,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整改,做到专款专用。针对个别乡镇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立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对乡镇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实施与资金管理开展全面自查,并对林业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2.关于“有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出台《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执纪监督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3.关于“有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问题。针对个别村干部在惠农资金上采取骗取、虚报等多种方式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立行立改,严肃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并追回违规资金;举一反三,各行业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各项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针对个别村违规评定低保的问题,认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员进行清退,对涉及的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执行低保政策不走样。针对个别村干部充当“村霸”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置;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从严从快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违规问题突出”问题。针对乡镇换届不彻底、村社区干部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县委结合机构改革,做好县乡统筹,逐步配齐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班子“壮骨行动”,责成问题乡镇对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中整顿,大力配齐配强村、社区干部。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加大对在同一班子或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交流调整力度,新修订《剑阁县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形成常态机制。针对问题干部调整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干部及时进行了岗位调整,进一步加强受处分干部管理。
2.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问题。针对村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水平较低、综合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培训,在本届内实现村、社区干部培训全覆盖;持续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年龄超限”问题整顿,及时调整年龄较大、能力不足的干部;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储备1200余名村级后备干部。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年度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存在漏洞和稳定风险的问题,县委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注重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群众信访较多的问题,全面推行群众信访处置“五步工作法”,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切实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强化涉邪人员思想教育转化工作,确保社会和谐问题。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不力的问题,及时配备相关人员,设立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办公室,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七)巡视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1.关于“有的乡镇组织干部对抗干扰巡视”问题。立即整改,坚决纠正,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坚持领导干部日常“三访”制度,县级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重点案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关于“领导干部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定期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和中心组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要求,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关于“县委总揽全局、统筹推进县域工作不够”问题。稳步推进棚改拆迁工作,主动稳妥有序化解群众信访问题;认真做好烂尾楼处置工作,稳步化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对诉求予以解决,引导群众合理信访。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针对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的问题,在全县开展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定期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针对迎来送往仍然存在的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各级党组织对照检查、立行立改。针对红包礼金问题突出的问题,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及时处理问责,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
5.关于“大量出借国有资金,存在损失风险”问题。针对部分未收回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依法对逾期暂付款进行全面催收和完善了抵押担保手续,印发并严格执行《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资产、资金安全。
(八)重点抓好四个方面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方面。一是坚定不移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县委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中心组、读书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工作重要论述,作出了《关于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的决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任用表现优秀的干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三是压实行业扶贫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着力推动扶贫领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四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纪律建设,把作风纪律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逗硬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制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
2.全面整改,系统施策,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方面。一是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回头看”,修订完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剑阁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年—2022年)》,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园区项目建设,以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为载体,大力推动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以成功创建首批天府旅游名县为契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三是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法治、感恩奋进、文明新风”三项教育活动,推荐选树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3.正风肃纪,清正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方面。一是加大查处警示力度,围绕全省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持续开展三年专项治理,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通报典型案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4.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方面。一是加强监督监管,深入开展系统治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二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涉企事项办理流程,强化服务职能,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三、坚持常抓不懈,拓展巡视成果,持续巩固发展县域良好政治生态
剑阁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问题整改还没有彻底完成,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需进一步巩固深化。县委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巡视整改当做政治检验,持之以恒长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永不懈怠担负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担当担责、履职尽责,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整改责任。继续紧盯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着力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通过工作程序、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建章立制解决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二)坚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持续抓好“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聚焦赌博敛财、土特产贿赂、红包礼金、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查处不信马列信鬼神、官商勾结、甘于被“围猎”等行为,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
(三)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变种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四)以大整改促大发展,奋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以本次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和“五级书记”遍访贫困群众活动,全面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2019年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持续奋力做强工业、做优农业、做深旅游、做大城镇、做活商贸、做实民生、做严党建,开展好 “九大比武”活动,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39—602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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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剑阁县委
2019年8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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