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经开区职能简介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3〕322号)、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广编发〔2015〕36号)精神设立,为剑阁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中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经开区党工委)与其合署办公。设立中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剑阁经开区纪工委),为县纪委派出机构。
1.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县委委托负责辖区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辖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管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财务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经开区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园区扩区拓面,提升产业承载力。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功能配套,启动普安工业园区扩区拓面,解决园区空间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普安工业园区拓园1000亩用地启动调规工作,以东西部协助共建产业园区为契机,新建标准化厂房1.5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快园区排污管网建设,其中剑门工业园区剑山大道160米排污管网力争建成,普安工业园区加快园区市政道路及企业厂区排污管网建设,确保排污管网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力促形成新产能。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项目引领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加大落实力度,确保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全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9个,其中蜀道元牛项目、大地石英砂厂调迁项目、天然气L-ANG分装厂及LNG液化厂等3个项目实现开工,东西部扶贫协作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道路新材料、巨星饲料、实木家具、天然气净化厂配套设施、剑阁1井、双鱼001-H2井天然气勘钻等6个项目进一步加快建设,1个新签约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全年确保2个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力促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推进高质量招商,进一步优化经济合作。做好信息收集,及时跟踪落实,做好项目策划、项目论证和项目储备,抓好项目筛选、包装和推介,推进项目高效招商。围绕“一园一主业”原则,依托新材料、新能源等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产业链,做好配套招商,围绕普安工业园区食品加工产业做好项目对接,重点关注主导产业、战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移承接方向,引进符合园区规划、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循环发展和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落户“一区两园”。
四是着力抓好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加大力度培育主导产业,发挥主导产业支撑作用。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电子机械、兽药领域等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就业岗位多的成长型企业。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优势,盘活生产潜力,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县域特色系列深加工食品。加强生产调度和数据监测预警分析,定期掌握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对工业增长的引擎作用。
五是切实抓好园区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政治担当,着力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和依法治理、乱点乱象源头排查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依法治县,扎实抓好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深入落实党政同责监管机制,指导园区企业严格执行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范,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园区企业依法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抓好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协调各级各部门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落实依法治企、信访维稳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抓好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抓好“回头看”,通过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看调查研究是否充分、看检视问题是否深刻、看整改落实是否见效,逐项查漏补缺,不断巩固和扩大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深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抓实开展支部晋位升级、一述三评、党员发展、四项教育等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着力增强机关和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七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支持县纪委派驻综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书记第一责任,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用力正风肃纪,着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抓好8小时内外监督管理,随时排查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着力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八、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照责任制清单着力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贯彻,结合实际加强基层理论宣讲,深入抓好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力求学深悟透、深信笃行。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文明企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强化思想政治引导,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成果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及时反映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网络安全管控,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和舆论动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良好氛围。
九、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收官战”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脱贫摘帽“四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压紧帮扶责任,细化帮扶措施,扎实抓好强弱项补短板工作,坚决防止返贫现象发生。督促、指导帮扶责任人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继续抓好贫困户动态监测评估,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大以购代扶、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力度,支持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发展1-2个当年能增收见效的短平快项目,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就近务工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帮助扶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群众发展动能,动员引导贫困群众以辛勤劳动换取脱贫成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经开区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0.44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经开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事业单位0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经开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经开区2020年收支总预算3211196.92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5387.9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调资形成的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经开区2020年收入预算3211196.92元,其中:上年结转821.98元,占0.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0374.94元,占99.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经开区2020年支出预算3211196.92元,其中:基本支出2916196.92元,占90.81%;项目支出295000.00元,占9.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经开区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1196.92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5387.9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调资形成的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0374.9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9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6646.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56.00元、卫生健康支出129228.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66.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经开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0374.94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04565.9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调资形成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5824.94元,占84.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56.00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129228.00元,占4.02%;农林水支出5000.00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111866.00元,占3.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45712.17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作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70112.77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作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258456.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工勤人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6106.08元,主要用于:经开区管委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单位行政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3121.92元,主要用于:经开区管委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单位事业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经开区管委会挂联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项目支出,包括差旅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866.00元,主要用于:经开区管委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工勤人员的单位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经开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5374.94元,其中:
人员经费2627543.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287831.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经开区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经开区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招商考察及项目落地协调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经开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剑阁经开区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经开区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经开区下属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7831.03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25136.03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经开区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经开区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经开区200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经开区信息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指用于园区项目推进,包括执行园区各类规划及调整工作的项目支出以及开展招商服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经开区管委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工勤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缴纳单位行政、参公、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缴纳事业人员、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挂联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经开区管委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经开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经开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