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拟订全县依法行政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组织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订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查,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县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县政府涉诉法律事务,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3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三)医疗卫生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0万元。
(五)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1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接待15批次,共计20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调研我县法制工作的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7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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