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上寺乡桅杆桥重建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19-11-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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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随机抽取公告

项目编号:GD-2019-176

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剑发改发【2019216批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剑委办【201788号文件规定,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抽取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剑阁县上寺乡桅杆桥重建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剑阁县上寺乡桅杆村

实施时间

180天(日历天)

工程规模

(或标准)

桥梁全长146.04米,桥梁宽度5米,起终点均与既有泥路面机耕道相连,接入既有路网;引道路基宽度4.5m,路程面宽度4.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x20+4x20米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该桥采用公路-II级荷载设计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km/h.

其他

/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监理证原件到达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成功缴纳足额保证金。

5)为确保公平公正,所有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资格且不予退还保证金,还将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黑名单

三、报名及保证金

1)报名、获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网址: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子页(http://ggjy.cnjg.gov.cn)免费注册为招投标企业后登录,网上免费报名、下载文件,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报名时间为:从 20191114日发出公告之时起至2019  11 19日18:00时截止。

3)提交保证金(到账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  11 1918:00时)。

4)发包价和保证金金额(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发包价)

保证金

(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固定价

9.8

0.49


四、发包方式:

项目业主以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五、抽取活动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六、现场抽取程序:

1)签到起止时间:201911 209:00 时至2019 11 20 9:30 时。

2申请人须提交相关资料: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监理证、职称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保证金的资料

⑧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以上所需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已签到并按要求递交资料的申请人随机抽取顺序号。

4)项目业主随机抽取1个顺序号作为中选号。

5)资格审查:随机抽取后,项目业主在有关现场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对拟任中选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对符合要求的中选人现场发放中选通知书,否则重新组织抽取中选号并审核资料

6)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黑名单”。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39-6261273

附件: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91114

 

 

 

附件

一、工程(施工)固定价随机抽取申请函

(项目业主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标段固定价抽取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抽取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随机固定价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施工),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项目业主通过固定价抽取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施工)。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项目业主没收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抽取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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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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