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30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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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5〕43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3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剑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刘  飞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冯维均   县人武部部长

          孙元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  峰   县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张  云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员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森林公安局、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国电信剑阁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园林局,由张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升钟水库剑阁段生态旅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旅游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长岭乡、金仙镇、涂山乡、吼狮乡、演圣镇、柘坝乡、迎水乡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副局长黄有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剑阁县绿化委员会

主  任: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何  峰  县林业园林局局长

委员会成员由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团县委的分管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县妇联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园林局,由县林业园林局局长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剑阁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分管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审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园林局,由县林业园林局局长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剑阁县松材线虫病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  峰  县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林业园林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应急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及通讯、电力、邮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园林局,由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张全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六、剑阁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委农工委、县群工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法制办、县林业园林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农业银行剑阁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园林局,由县林业和园林局局长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七、剑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明学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由县委办、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目标督查室、县委农工委、县委群工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国家保密局、县委机要局、县文广新局、县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八、剑阁县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大勇  县委副书记

        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明学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九、剑阁县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张永钦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环保局、县粮食局、县经科信局、县供销联社、县烟草专卖局的分管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剑阁县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主要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局分管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一、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

主  任: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云峰  县委农工委主任

        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委员会委员由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扶贫移民局分管同志组成。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二、剑阁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经科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广运集团剑阁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三、剑阁县农民负担和惠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群工局、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卫生局、县审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农机局、县文广新局、县残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四、剑阁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农工委分管负责同志,县经科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卫计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五、剑阁县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六、剑阁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云峰  县委农工委主任

        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科信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七、剑阁县核桃产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云峰  县委农工委主任

        何  峰  县林业园林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农业园区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移民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园林局,由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张全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八、剑阁县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九、剑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由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以工代赈办、县农发办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剑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主  任: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仲裁委员会由县委农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分管负责同志为部门代表,县妇联负责同志为人民团体代表,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大调解办分管负责同志为法律人士,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为经济人士,汉阳镇中心村、剑门关镇青树村负责人为农民代表。

仲裁委员会依法聘任、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监督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仲裁庭,办公室和仲裁庭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立开展工作。

    二十一、桥河等六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桥河等6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保障水库度汛和农田灌溉用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桥河等6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主要责任同志,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分管责任同志,羊岭镇、元山镇、马灯乡、高观乡、店子乡、高池乡乡(镇)长,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总工程师敬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站长伏雄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二、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搞好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杨明学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分管负责同志,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东宝镇、武连镇、正兴乡、马灯乡、开封镇、国光乡、迎水乡乡(镇)长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任军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主      任: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孙元泰  县政府办主任

            魏仲文  县民政局局长

            杨光强  县人社局局长

委员会成员由县法院、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县委老干部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县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崔守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四、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  峰 县林业园林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剑门关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园林局,由李桃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五、县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  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鄢家华  县发改局局长

        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杨小虎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副局长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六、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指 挥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冯维均  县人武部部长

          杨小虎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应急办、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何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七、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唐守忠   县农机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信用联社主任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由县农机局局长唐守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八、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树林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晓军    副县长

        冯维均    县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主任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魏仲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十九、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用于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明学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部长

        张晓军   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粮食局、县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涂光斌、县农业局副局长母安彦、县粮食局副局长张剑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十、县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明学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由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以工代赈办和项目实施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何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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