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承担县委、县委办文件、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办理各类公文、资料的收发、传递、立卷、归档和查阅等工作。
2.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开展信息服务,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3.负责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县委工作会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委重大活动,县委领导参加有关活动的安排协调。
4.负责对上级党委和县委指示、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县委答复的有关议案、提案和建议;处理下级党组织给县委的请示、报告。
5.负责县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县委机关房地产、办公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负责县委办及代管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财务审计、基建计划及实施等工作;负责县委接待工作。
6.负责县委办及代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劳资人事、目标管理、干部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委办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7.负责县委机关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大院、宿舍区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值班工作。
8.代管县委处置“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高标准完成县委县政府重要活动。组织召开县委十一届九次、十一次全会会议,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委会议,成功举办了全省平安林区创建现场会、全省就业扶贫现场会、全省小春生产培训现场会等10余个大型会议;积极为省、市领导在我县调研、视察、检查等30余次提供了高效服务。二是高质量做好服务。先后组织起草了《中共剑阁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指导性材料230余个,办理了领导重要批示45件、领导交办事28项。二是科学规范各种制度。出台了《剑阁县委工作规则》《剑阁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剑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精简会议和文件,2016年共压缩县委及县委办会议10余次,精简文件17个,减少达标表彰活动18次,比往年同期下降10%以上。三是信息编报有实效。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供领导参阅通报15期,编报《剑阁信息》24期140余条,上报省委办、市委办信息700余条,被中央、省、市采用300余条,被市委办编发《参阅》2篇。五是脱贫攻坚不懈怠。组成了5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完成了村级活动阵地维修加固和设施配套,启动了村组道路建设,建成了核桃、山羊、生猪等5个专业合作社。
二、部门概况
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委办本年收入合计4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5万元,占100%。
2016年县委办本年支出合计4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委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7.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6万元,增长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6万元,增长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委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29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5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15.56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0.19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3101):2016年决算数为424.29万元,完成预算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205):2016年决算数为37.45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4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88万元,下降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8万元,增长54%,因2016年度围绕扶贫攻坚等工作,各级检查、交流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92万元,占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8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万元。主要用于移交前7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968人,共计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餐。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委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3万元,比2015年减少16.57万元,下降1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委办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