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3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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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3〕322号)、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广编发〔2015〕36号)精神设立,为剑阁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中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经开区党工委)与其合署办公。设立中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剑阁经开区纪工委),为县纪委派出机构。(1)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县委委托负责辖区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辖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2)管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财务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纪工委职责:负责辖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举报和投诉,协助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经开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依法审计经开区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经开区各专项资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经开区国家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经开区围绕三个转变,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园区治理、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等重点工作,坚持把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作为决战决胜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的重要抓手,围绕“项目年”各项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着力推进了项目投资、产业发展提质增效,顺利承办全省社会扶贫现场会、省委组织部长、省科技厅长调研活动、全市“三大主战场”现场会、项目投资现场会、非公企业党建现场会,被省、市及以上多家主流媒体肯定报道。

1、突破推进园区建设。创新落实“指挥部+项目公司”的推进机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高效推进普安园区PPP项目绕城路、园区主干道、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厂房、工业用地整理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污水主管网及隧道工程加紧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完成500亩场平工程完成土石方挖填40万立方米,绕城路路基基础开挖已全线启动,两座控制性大桥和园区主干道项目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加快建设,其中2号、4号、5号三幢共计3.3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二楼主体施工。

2、做优做细招商引资。围绕新材料、食品两大主导产业,电子机械、生物医药等配套产业和各园区产业定位,加强项目编研储备,推进以商招商,紧密跟进成都家具产业、川菜产业等产业转移态势,着力抓好产业转移项目承接、对接工作,相继签约驰恒挂车、信立包装、三龙食品、红日塑料颗粒、核桃深加工、双探10井、劲能摩托车配件等14个项目,协议投资26.4亿元,到位资金18.5亿元。加大力度积极争取,成立四方工作机构,着力推进大唐天然气发电项目及净化厂的前期工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意向投资50亿元。

3、切实抓好项目投资。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协助企业抓好投资到位。完成竣工项目8个,新纪元电动动力总成项目、剑门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项目、中石油拐枣加油站、红日塑料颗粒项目、广元信立包装项目、成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环境改良剂技改项目、双鱼001-1井项目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实现主体竣工。加快建设项目5个,车辆检测及驾驶员考训场一期项目完成场平工作,国娃子豆制品加工项目完成工程量的80%,风机叶片项目正在场坪和基础施工,沥青混凝土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加快建设。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2亿元。

4、持续稳定经济运行。持续抓好兴能新材、剑兴锂电、新纪元、嘉欣包装、新力能源科技等重点骨干型的指导和服务,着力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督促推进新入驻企业建设进度,推进标准化厂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加强“园保贷”项目试点运行,协助企业融资助力企业发展。201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00627万元,占全年目标963600万元的103.84%;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80127万元,占全年目标943600万元的103.87%;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52368万元,其中规模以上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47243万元。百盛建材、鑫恒建材、弛恒专用汽车、信立包装4家企业进规入统。招标专业机构管理运行“园保贷”,已审批3210万元,惠及6家企业。

5、如期实现脱贫验收。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集中精力,聚焦精准,着力精准,按照年初计划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年度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战役。组织社会力量扶贫,倡导园区企业深度参与、推进精准帮扶,西南水泥公司捐赠水泥1100吨、水电五局机关支部捐赠3万元、北京首创捐资30万元、中电建捐资30万元、凤源服装捐赠价值20万元物资、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等,形成精准扶贫的合力。认真落实“六个一”帮扶责任,全面完成了年产1000头猪场建设项目、200亩黄金梨项目、大头菜50亩项目、77.5万元的美丽幸福新村建设项目、46万元的村级阵地建设项目、100万元的整村风貌打造项目、24户80人房屋易地搬迁项目、25户73人危旧房改造项目、四口山坪塘整治项目、人饮工程项目等,顺利通过了市县贫困村退出验收及全村49户150名贫困人口退出验收,代表剑阁县顺利接受了市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

6、切实加强园区治理。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着力抓好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等重点工作,抓好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推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信访调解,不断提高园区企业、职工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建立健全“一把手”工程和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软指标”和变成依法治县“硬任务”。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着力加强园区治理。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消防安全、食品生产安全、防汛安全、环境保护等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应急演练,健全完善了突发事件预警、监测、处置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新体制,顺利通过中央、省环保督察,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巡察、全国土地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保基本规范,进一步健全制度,充实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规范并公示重点岗位、特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加强安全环保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劳动保护,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促进企业环保和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坚持每月定期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及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健全了从经开区机关到企业班组的安全生产、环保五级共管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园区。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强化园区维稳。狠抓信访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抓好职工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案件调处20余件,着力解决各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园区15个重大项目实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各类稳控预案,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维护群众和项目业主的权益提供了良好保障。如期移交瑞峰公司。

7、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修订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科学集体决策、规范公务接待、加强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将正风肃纪成果提升固化为工作规范,持续长效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实抓细全域监督。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抓好预防腐败工作,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着力建设廉洁开发区。加强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参加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换届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教育之殇——剑阁县教育系统窝案等廉政教育专题片,以典型腐败案例的学习教育达到警醒干部的目的。着力抓好讲纪律守规矩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通过廉政短信、廉洁寄语、日常提醒等方式,抓好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行为,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平台,统筹推进落实了三同机制运行、主体责任落实、干部日常监管、监督责任履行等工作,持续加强执纪监督。

8、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党政办公室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人员专班专人负责推进落实。每季度定期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舆情管控等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会上将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题述职,接受评议。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及省市县“两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十九大代表郭兴利在经开区作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业园区的专题报告,组织观看了《信仰》《砥砺奋进的五年》专题片,围绕“三大主战场”工作任务开展“剑门关”讲堂活动2次,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分析会4次,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各级党组织每月做到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党员干部全年记录学习笔记8000字,每名实职领导干部记录10000字的学习笔记、各撰写理论文章2篇,并在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共计7场次。抓实开展“政策法治、感恩奋进、文明新风”为主题的三项教育活动,三项教育宣讲组集中宣讲1次,“农民夜校”集中宣讲1次,建立微信群开展了网上宣讲,共计参加260人次。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成立了2个文化活动小组,结合工会以篮球赛等业余文化活动方式进行,对提升职工素质、增强活力氛围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积极参加五个“万人”活动、“结对子、种文化”“三下乡”活动及体育运动等活动,在剑阁县篮球俱乐部赛事活动和羽毛球运动协会工作中,取得精神和物质文明双丰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协调加强投入,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对挂联广坪乡小河村村级文化活动阵地进行了完善。着力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共计发表宣传报道128篇次,其中省级30篇次、市级26篇次、县级72篇次。

9、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党工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及基层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作辅导,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顺利通过省委、市委基层党建工作督察。持续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四项教育”,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参加社区双报到、做义工、党员志愿服务,主动深入社区、挂联乡、村基层开展各项为民服务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的“1+1”“1+N”结对帮扶力度,经开区7个支部与广坪乡5个支部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协助抓好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产业发展,指导推进贫困户房屋及配套设施改造,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围绕完成中心工作任务、“三大主战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和“共产党员示范岗位”,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一述三评”, 开展党支部“一述三评”、大排查大整建大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帐和数据库,选派企业党建指导员,新发展党员21名,全面落实了“两个覆盖”工作要求。

10、着力深化创新改革。抓好深改工作落实,及时传导深化改革政策精神。对已出台的深化改革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下发和转发各级出台的相关文件,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精神及时传导给园区企业。坚持“一园一主业”特色,加快培育构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电子制造业等五大产业链,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筹协同发展,创新推进普安工业园区PPP项目建设,普安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和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完成投资2.6亿元,拓展园区面积500亩,园区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其中3万平方米厂房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指挥部+项目公司”的推进机制成效显著。加强政银企合作,强化融资服务保障,定期召开银、企、园座谈会,为金融单位和入园企业牵线搭桥,协助企业开展信贷融资,“园保贷”审批6家3210万元。加强人才服务,强化创新驱动,建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 个(兴能研究院),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孵化单位,引进、培养各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84名,园区各企业创新转化、实施专利技术163项,申报国家和省重点科技成果项目8项,发明专利授权10项。

二、部门概况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本年收入合计39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3398.01万元,下降8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

2017年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本年支出合计3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18万元,占55%;项目支出180万元,占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3398.01万元,下降8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6.1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98.01万元,下降8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98.01万元,下降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04万元,占41.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9.97万元,占2.5%;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168.37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166.04万元, 支出决算为16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1万元, 支出决算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97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16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03万元、津贴补贴44.34万元、奖金3.83万元、绩效工资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6万元、住房公积金8.37万元。
  公用经费2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1.3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7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万元,比2016年减少4.6万元,下降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经开区管委会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目标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指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其他金融普惠发展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改造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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