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秀钟乡人民政府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行政暂缺编1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预算情况
秀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9.083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67.6804万元增加-1.84%;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59.083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67.6804万元增长-1.8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5.42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8.3359万元,公用支出107.09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3.6553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4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秀钟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7.41万元,比2016年增加-18.89万元,增加-12.91%。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秀钟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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