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本县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5、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6、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7、制订全县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键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攻坚年,是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粮食”加速年,我们要把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粮食新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粮食流通工作全过程,努力构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扎实开展“四川好粮油行动”和“剑阁浓香型菜籽油”建设,狠抓仓储能力建设、粮油品牌建设和应急体系建设,以新的状态、新的举措,勇破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紧紧围绕全县粮食流通工作任务,找差距,添措施,攻重点,解难点,努力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实现新作为。
1、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粮食工作大局,弘扬改革精神、树立法治思维,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和三项整改“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拓宽粮食部门与群众互动渠道,虚心听取和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满意度。加快推进国库、兴粮两家县属国有粮食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改制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县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控,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财务专项审计制度,牢牢守住廉洁从业从政底线。全面落实党建扶贫驻村帮扶责任,紧紧围绕精准脱贫目标任务真帮实扶,继续巩固脱贫成果。
2、推进依法治粮,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继续强化依法治粮、依法管粮工作。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政策性粮食购销、储备粮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认真抓好粮油库存检查。继续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会前讲纪学法制度,树牢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时修订完善行权清单、责任清单和“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监管制度,规范行权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政策、坑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涉粮案件。扎实推进全县粮食行业协会建立,强化行业自律与交流合作,加快构建多元化经营模式,继续拓展县外粮油经营市场和业务。认真研究国家粮食收储政策走向,根据县情做好结合文章,主动跳出粮食业务求发展,坚决走好多种经营、多元发展的路子。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妥善处理和依法化解系统内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年无越级信访和群访群诉。
3、实施好“粮安工程”,提升粮食物流和流通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成都万通食品有限公司投资新建5万吨高山浓香型菜籽油生产线项目建设规划、征地工作,全面优化我县油料加工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粮食产后服务烘干清理项目、仓库智能化升级和粮油质监站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各级政策资金,进一步完善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科技储粮新技术。继续落实乡镇粮安主体责任,加快提升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覆盖面,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规范的放心粮油店,每个乡镇建立1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和工业投资任务。
4、抓好粮食收购和储备,健全粮食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深化粮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切实履行好“抓收购、稳粮价、保供应、管储备”职责,加强收购市场监管,改进和创新收储服务方式,统筹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夏、秋粮收购工作。全面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计划,科学测算县级地方储备规模。积极争取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盘活仓储资金。根据粮食供求需要,增加成品粮油储备,增强调控粮食市场的物质基础。积极推进规模设施农业发展,选好品种、做优品质、打造品牌,突出有机、体现生态、回归健康,精深加工、线上线下、多维营销,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行业责任。严格执行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两个重中之重”。加强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粮油安全储存规范及相关制度学习,持续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全员培训,认真组织筹办好粮食系统第二届粮油仓储劳动技能大赛,促进提升干部职工安全储粮意识和仓储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县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职能,切实承担好粮食品质测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职责,依法加强对粮油仓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居民“舌尖上的安全”。新创建放心粮油店5家,规范完善放心粮油店15家、军粮供应点2家。严格落实“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驻剑部队吃上“放心粮”。
5、宣传促粮上台阶,营造氛围树形象。充分利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剑阁手机报、剑阁发布等新媒体,加大对全行业新经验、新成果、新绩效的宣传力度,确保每月不少于5条。利用省、市政府以及省粮食局、市发改委等政务平台,扩大特色亮点工作宣传范围,全年发布信息不少于10条,其中省、市行业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2条。利用市、县电视台,加强政策性粮油收购和科学储粮新技术公益推广宣传,全年不少于15次。加快形成网上网下、文字影像、平面立体、深层多频的宣传格局。
6、着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行政责任制的安排部署,细化完善县级考核方案,牵头建立各有关考核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扎实做好2018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合理部署好2019年粮食安全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增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粮食安全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确保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到实处。
在新时代,新要求,新常态下,我们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形势艰难,压力很大,责任更重,需要我们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治蜀兴川”新思路,认真履行好粮食安全责任,努力把握好经济形势,进一步深化粮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争取各级政策,不忘初心,克服困难,继续前行,从严要求,务实工作,切实把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抓扎实、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进我县粮食流通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总编制23名,其中:参公编制18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参公人员14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8人。固定资产总额23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发改局管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质储备支出。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2726755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998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了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27267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6755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2726755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755元,占98.35%;项目支出45000元,占1.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26755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998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了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675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28元、卫生健康支出155013元、住房保障支出92189元、农林水支出5000元、粮油物质储备支出219627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6755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0998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了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6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28元,占9.89%;卫生健康支出155013元,占5.68%;住房保障支出92189元,占3.38%;农林水支出5000元,占0.18%;粮油物质储备支出2196279元,占8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646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包括失业及工伤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962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医疗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01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2189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粮油物质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56279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粮油物质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及粮食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费用支出。
7、粮油物质储备支出(类)扶贫事务(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3255元,其中:人员经费246067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25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26755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309985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了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没有车辆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包括失业及工伤保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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