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剑阁中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量:1169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剑阁中学校,为教育部门办省二级示范高中,学校设初中和高中两部,在校学生4119人,其中初中学生854人,高中学生3265人,在编教职工350人。学校职能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和高中普通教育,为高一级学校和社会输送合格人才。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17年度教育教学工作,培养了初、高中毕业生1398人,其中初中256人,高中1142人,初中256人全部升入高中学校学习,六百余人升入大学本科院校学习。学校办学条件、教师配备和教师素质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本年收入合计49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0.12万元,占99.13%;其他收入42.89万元,占0.87%。年初项目资金结转647.8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10.72万元,增长4.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工资增长以及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2016年生均300元,2017年提高到400元)。

2017年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本年支出合计557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54万元,占88.77%;项目支出625.63万元,占11.23%。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874.25万元,增长18.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立项的图书楼工程在本年实施的工程项目款,以及支付职工增长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4900.12万元、5403.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加233.94万元、705.66万元,分别增长5.01%、15.0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5.66万元,增长15.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515.64万元,占83.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26万元,占9.52%;医疗卫生支出195.27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177.89万元,占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205(类)02(款)03(项)和教育205(类)02(款)04(项): 支出决算为4515.64万元,完成预算9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未完工,未支付的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51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9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出决算为17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9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0.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实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皆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9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1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全市高中学校学科教师,到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143人次,接待金额0.70万元;接待各级部门的安全、食品卫生、招生考试等检查50人次,接待金额0.2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降低接待标准,控制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进行的功能室装修以及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剑阁中学校没有共有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540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支付没有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二是绩效目标的动态监控力度不强,三是单位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的进度监控,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动态管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图书楼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办理工程项目手续复杂,导致迟迟不能开工,限制了工程进展速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专人专职负责工程项目,编制工程实施准备、实施和完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行。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四川省剑阁中学校图书楼工程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3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1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205(类)02(款)03(项):指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教育205(类)02(款)04(项):指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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