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加强环境监管 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发布日期:2015-11-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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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部署和《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近日,剑阁县拟定了《剑阁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以加强环境监管。

该方案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为原则,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该方案明确属地人民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提出建立县、乡镇(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村(社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建立责任制,完善监管档案。

网格化管理实施后,将实现“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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