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地标准实施管理,并纳入视频全域全程监管。加强对“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四川省天府杯工程”创建指导。为了不断提升我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多出精品工程,我站经常到施工现场指导,以“监、帮、促”的监管方式,切实帮助施工企业争创施工安全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及“天府杯”工程。剑阁县“康居人家”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上报省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目前已经入审…

    2018-08-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惠”群众实现新突破

    剑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2019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以来,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集约、高效、专业的综合法律服务优势,规范服务行为,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上实现了新突破。中心自2月中旬试运行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 436 件,开具各类查询函65份;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205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42件,接待办事群众 5900 人次,业务办理量、接待群众数量大幅度提升,较好的满足了社会多元化

    剑阁县司法局 2019-10-23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剑门关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剑阁县剑门关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剑阁县剑门关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15-09-30

  • 政务信息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积极助力全县复工复产

    在全县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剑阁行政审批局在强化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有关要求,坚持立足职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的优势,进一步突出行业特色,扎实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早复工、早生产、早投产出实招。一、坚守阵地,线下服务“不打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防控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恢…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 2020-02-1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及“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剑阁县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

    2016-08-21

  • 政务信息 第七届蜀道文化旅游节?剑阁县返乡创业大会顺利召开

    2017年,剑阁县被确定为全省6个返乡创业试点县之一。为着力推动返乡创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5月18日,第七届蜀道文化旅游节 剑阁县返乡创业大会在县影视文化中心隆重召开,会议播放了“剑门山区涌春潮、返乡创业正当时”专题片,介绍了剑阁县近年来返乡创业工作纪实情况。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世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侯宏,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静,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7-05-2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文广新局为农家书屋“添薪加料”

    剑阁县文广新局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文化惠民作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突破口,为让乡镇(社区)农家书屋成为广大群众读书学习、陶冶情操的精神乐园和科技致富的“加油站”。近日根据乡(镇)、社区的农家书屋的实际需求,积极争取省文化专项资金200万元,采购图书10万册,向全县544个村和31个社区农家书屋配发群众急需的科学技术、政经、生活、文化及少儿类等方面书籍,切实解决

    2014-05-2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剑阁县元山初级中学校属财政预算一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9-11-0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圈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圈龙乡人民政府(本级).xls

    2017-09-0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农负〔2014〕2号)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4〕25号)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能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和属地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做好

    县政府办 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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