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查处本辖区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组织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及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二)自然资源局2020年重点工作
1. 继续实施城北等5个土地整理项目
2.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及卫片执法工作
3.完成剑阁县县域行政区范围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4.完成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5. 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全力保障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关于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护全县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核准编制总数为119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48名,事业编制55名,工勤编制2名(机关工勤)。在职人员总数104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42人,事业人员406人,工勤人员2人(机关工勤);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56个。
主要包括:
剑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剑阁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12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19955944.78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7459926.7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规划人员划转、人员编制数增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预算319955944.78元,其中:上年结转300238397.03元,占93.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4187.75元,占4.16%;政府性基金收入6393360元,占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0年支出预算319955944.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1236元,占3.91%;项目支出307454708.78元,占96.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955944.78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7459926.78元,主要原因是规划人员划转,人员编制数增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纳入预算;挂钩项目指标流转资金、债券资金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4187.7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39336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238397.03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101.28元、卫生健康支出546550.64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6270106.78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66728.08元、住房保障支出47945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24187.75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828169.75元,主要原因是规划人员划转,人员编制数增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101.28元,占0.34%;卫生健康支出546550.64元,占0.1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6270106.78元,占95.7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66728.08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479458元,占0.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93101.28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99085.6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47464.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759667.36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50000元,专项用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训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885500元,专项用于退还垫付地质环境保证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394910.47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扶贫费用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7945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0年预算数100000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巡排查所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宣传费、培训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73687.75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70832.3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2855.3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自然资源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5.79%。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80000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93360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639336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0403.63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46864.63元,增长35.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自然资源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自然资源局45485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自然资源局行政及参公人员基本运行支出。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专项用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支出。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指专项用于退还垫付地质环境保证金支出。
(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事业人员基本运行支出。
(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扶贫费用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巡排查等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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