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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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第一部分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学习贯彻2022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2022全国两会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2、做好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稳步推进新教育实验。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积极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为教师创造各种学习机会,为教师的专业培训铺设一条绿色的通道。其次,营造温馨浓郁的书香校园,强化常规,注重细节,提升教学管理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科计划,有效地落实上课、备课、作业、辅导和质量监控等基本教学环节,引领每一个教师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

3、稳步推进新教育实验,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积极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为教师创造各种学习机会,为教师的专业培训铺设一条绿色的通道。

4.强化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开展专题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预防、欺凌事件发生和及时处理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5、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作用,坚持教育扶贫扶智。

6、重点落实疫情防疫控制工作。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江石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收支总预算2095430.6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73096.3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2095430.62元,其中:上年结转129411.93元,占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6018.69元,占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支出预算2095430.62元,其中:基本支出1931331.63元,占92%;项目支出164098.99元,占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2095430.6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73096.3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6018.6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411.93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095430.6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66018.69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69374.58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539379.81元,占7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9617.28元,占9.65%。卫生健康支出94808.64元,占4.83%。

住房保障支出142212.96元,占7.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44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经费支出:学前教育经费包括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440元。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3903.62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3903.62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617.2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617.28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36.1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36.19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4808.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808.64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212.9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212.9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1331.63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9673.1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1658.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包含本年预算4750元,上年结转450元。比上年增加9.47%。增加原因为上年资金结转至2022年使用。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学习考察调研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石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 年,剑阁县江石小学校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剑阁县江石小学校下属局机关 0家行政单位以及 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 2021 年预算增长 0元,增长 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江石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 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江石小学校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江石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19735.6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0个,涉及预算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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