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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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第一部分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扎实地做好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从整体上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2.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3.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我县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研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4.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题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研。

6.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进行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对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考试命题工作,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

7.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科竞赛的管理工作。

8.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教育教学咨询。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教学科研、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应用研究。

(三)做好教研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四)组织好县内初中和小学春秋季学业水平测试。

(五)组织好普通中小学学科竞赛。

(六)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进“生本教育”活动开展。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3,660,682.65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81.2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其他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收入预算3,660,682.65元,其中:上年结转805,645.51元,占1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5,037.14元,占68.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支出预算3,660,682.65元,其中:基本支出3,660,682.65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60,682.65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81.2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5,037.1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645.51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105,005.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967.68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83.84元、住房保障支出185,225.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55,037.1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0,647.2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教育支出2,299,359.86元,占80.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967.68元,占8.65%;卫生健康支出123,483.84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185,225.76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2,299,359.8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遗属生活补助、工伤和失业保险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6,967.6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483.8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225.7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0,682.65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4,788.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05,894.5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行业专家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2021年结转0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05.62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2.3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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