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原名剑阁县沙溪中学(剑阁中学下寺校区),属于全额拨款一级事业单位。我校2005年9月开始招收高中新生。四川省教育厅于2010年9月15日批准沙溪中学为合格普通高中,并更名为“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川教函[2010]538号)。2011年12月被广元市教育局评为市级示范高中。2022年4月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省二级示范高中验收。学校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占地面积150亩,现有各类校舍50000余平方米,拥有在校学生4800余人,85个教学班。办学规模已经居广元市前列。
学校以“厚德博学,彰显个性”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德为先,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想,弘扬“团结、勤奋、开拓、创新”的校风,“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教风,“勤学、奋进、感恩、诚信”的学风,以创建“高质量、能示范、有特色的优秀名校”为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不断强化教职工的质量意识,大力倡导“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业绩是教师的发言权”,“质量强校”,“业绩名人”的思想,切实推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绩效考核方案,极大地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学校高考、中考捷报频传,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的主要职能: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2023年度教育教学工作。
2、强力推进省一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
3、全面完成县级各项目标工作。
4、提质扩容势在必行
学校已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和土地,提质扩容已被纳入学校近期发展的目标。
5、人才培养“三板斧”齐头并进
用好“引进、考调、培养”三板斧,借助人才引进计划做好高水平研究生的引进工作,借助学校优势从全县考调优秀老师,并且借助国家部署实施新一轮浙川东西部协作,教育部安排北京化工大学托管帮扶项目,多渠道、多方位培养教师。
6、依托“学区制”大力培育优质生源,做强学校品牌努力留下优质生源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总编制35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352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4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344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76098697.4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03350.79元,主要原因是布局调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收入预算76098697.40元,其中:上年结转15261745.89元,占20.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86951.51元,占75.15%;事业收入3650000.00元,占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支出预算76098697.40元,其中:基本支出62993960.14元,占82.78%;项目支出13104737.26元,占17.2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098697.4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03350.79元,主要原因是布局调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86951.51元、事业收入3650000.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61745.8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64653178.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561.08元、卫生健康支出2469983.04元、住房保障支出3704974.56元,农林水支出14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186951.5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 9274115.67元,主要原因是布局调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46072027.83元,占80.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9966.08元,占8.64%;卫生健康支出2469983.04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3704974.56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6850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均公用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3915177.83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均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39966.08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9983.04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704974.56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993960.14元,其中:
人员经费53795883.2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9198076.9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均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65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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