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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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月15日在广元市剑阁县主持召开了国道108线剑阁县境下寺至普安段公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社会公众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四川省水利厅反映。

建设单位: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15号

联系人:林 艳 电话:0839-6600299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构:

四川省水利厅   电话:028-86943009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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