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防指发〔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各防汛责任人应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接替该工作岗位人员自然续接。
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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