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新华村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推以工代赈村特色产业园巩固提升项目村民自建主要材料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普安镇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 字体: 分享到:

为加快剑阁县普安镇新华村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推以工代赈村特色产业园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经普安镇新华村村民代表会议定,该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现需对该项目所需要的架杆架线、水肥一体化、有机肥、猕猴桃苗木等主要材料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考察及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

二、报价地点

剑阁县普安镇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三、拟采购材料清单及预估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

供货要求

猕猴桃架杆架线





1


?6.5主拉线(热镀锌多股钢绞)



?6.5主拉线(热镀锌多股钢绞)



171259米

1.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运送到指定地点,含税费、运输费及上下车费用。

2


? 2.5 辅线(热镀锌单股钢绞)



? 2.5 辅线(热镀锌单股钢绞)



577879米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3


预埋铁件(拉锚)


40cm*30cm *30cm ,重量不少于30千克。

4791支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4


猕猴桃水泥中杆 11cm*11cm*250cm



11cm*11cm*250cm


17780根

1.供货时提供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5

猕猴桃水泥边杆 12cm*12cm*300cm


12cm*12cm*300cm


1524根

1.供货时提供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6

配件



1批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二、

猕猴桃苗 脱毒苗地径 0.8-1CM。品种是红心东红318亩、黄心190亩。95根/亩(其中公树5根)


0.8-1CM


48260株

1.供货时提供产品植物检疫证、生产许可证。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喷灌系统(田间部分)




1

塑料管PE125

PE125

7773m

1.供货时提供抗压强度检测报


2

塑料管 PE50

PE50

23992m

3

塑料管 PE16

PE16

197266m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4

110PE 阀门


110PE

42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5

50PE 阀门


50PE

254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6

50PE 堵头


50PE

254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7

125变50 三通专用座


125变50

254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8

50 变 16 三通专用座


50 变 16

999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9

调节开关



762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10

喷头 60L/H


60L/H


73300个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11

三通和直角



1批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12

其他配件


1批


有机肥

见参数

5080

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2.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四、供应单位要求

具有所需材料生产或销售范围的国有企业或有相关业务的其他公司。

五、评比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条件下,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遇两家报价相同最低价格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如遇第一顺序人放弃则由第二顺序人递补,梳理排序清单,作为拟购买对象的参考依据。

六、报价要求

(一)该项目料场设在普安镇新华村施工工地附近。

(二)该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过期报价人员将不纳入询价讨论范围。

(三)报价方式:将签字盖章的报价表密封后加盖印章报新华村项目询价组人员。

(四)单独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对公账号证明、法定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进行资格审查;如法人未到现场,必须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参考依据,报价结束后,由新华村三委组织召开询价比价会议商议,现场确认后将在普安镇政务公开栏和新华村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起草合约,按照自建程序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协议)。

(六)报账方式: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原则按照进度分批报账,存在短期挂账情况,严禁供货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止供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生。

(七)结算依据:以实际用量结算,具体事宜遵照合同约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0839-6622212 0839-2359127

剑阁县普安镇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