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要求,我镇于2024年10月组织编制完成了《剑阁县杨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34;姓名:刘胤)对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杨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映,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反映。
项目基本概况:剑阁县杨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杨村镇龙鞍社区居委会旁,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干部周转房、场内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净用地面积1157.65m2,总建筑面积为2046.9m2,绿化面积332m2,建筑密度为39.37%,容积率为1.76,绿地率13.15%,停车位21辆。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0.1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08万立方米,回填0.08万立方米,无余(弃)方。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46.3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22.7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完工,建设工期9个月。
建设单位: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苟先生 0839-6526022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何先生0839-6600278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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