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20-01-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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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剑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剑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此,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相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孙春兰副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精神有关会议文件精。要始终贯彻“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总体要求,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疫情监测报告、医疗救治、合理留观、科研攻关等方面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科学防控原则。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依法科学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属地管理责任原则。各乡镇主要领导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防控不利导致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问责。

(三)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控指挥部”,见附件2),统一领导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局长李世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应急处置组、舆论宣教组、效能督查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相关工作(见附件2)。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报道授权发布的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积极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工作的引导和协调;根据职责做好境外媒体的采访申请受理和现场采访管理服务。

县网信办:负责加强网络舆情事件的统筹协调;加强我县疫情防控舆情监测、研判、报送;加强网上正面宣传跟评引导。

县经信科局: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生产与调度,对储备现状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需求;组织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药品、药械、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需求。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根据紧急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封闭,半封闭管理等。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依法做好疫点、疫区、定点医院等疫情现场封锁和治安管理工作;加强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等。

县财政局: 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统计报告外出务工人员相关信息;负责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健康教育、健康监测。

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铁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督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客运、水路运输等企业加强对驾驶员、枢纽场站、客运站、码头、高铁站等一线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候车室(厅)、交通工具以及旅客人流密集场所的通风、卫生消毒工作。主动配合和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检查。做好旅客疏导,加大运力保障。负责做好往返武汉旅客的疫情检测和检疫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动物疫情的监测和管理,组织开展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及时发现、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所致动物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县商务经合局:配合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卫生防病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外经贸活动期间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商贸、宾馆的卫生消毒管理等工作。

县文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制定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等制度。在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加强对接待游客的场所和游客使用的设施设备的通风与消毒措施;负责督促旅行社做好旅游团体的卫生防疫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疫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县卫健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协调、指导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收集、整理、报告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依法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动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建议;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负责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治疗分析,及时运用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做好疫情波及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活禽市场监管,适时关停活禽市场;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活禽交易从业人员感染疫情监测和控制。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药械的质量监管和有关药品保障。

县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相关信息调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沿街散乱农贸商品买卖管理,严禁路边活禽交易,督促进入农贸市场统一管理;加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

剑阁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

西城高铁剑门关站:负责进出车站和乘坐列车人员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保障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传染病疫情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各项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抓好返乡回流人员的动态信息管理、健康教育,视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各乡镇、县重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联络人员,迅速开展专题研究,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1月23日中午12:00前将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纸质件和电子档)报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卫健局医政药政股)。

(二)落实经费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和必要防护设备、消毒药品、宣传教育等经费,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三)加强物资储备。要加强对防护设施设备、医疗耗材、应急救治药品、消杀物资的储备,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求。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完善首例病例的确诊程序,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及时向各地调配和发放检测试剂盒。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的“四早”要求。一旦发现疫情,采取坚决果断隔离,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疾病监测控制。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隔离和检查,避免出现二代三代病例,防止形成区域性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重疾委成员单位要实行日报、零报告制度,每日15:00前向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39—6601913)报告过去24小时疫情情况,绝不许晚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现,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患者救治工作。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把疑似和确诊病例集中到县人民医院救治,最大限度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要成立救治专家组,完善诊疗方案,坚持中西医相结合,总结救治的有效做法。要进一步完善定点医院诊治条件,做好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等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品等必须医疗物品的采购和调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护卫生人员防护,做好发热门诊和门诊急诊的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要对医疗机构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严防医院成为疫情传播地。

(六)加强舆情引导和防控知识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毒力较SARS明显减弱,致死率低,可防可治可控。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应对、消除社会恐慌情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县卫生健康局要对信息发布加强统筹,按照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公开发布疫情信息。县委宣传部要加强舆情管控,防止谣言传播,正确引导舆论,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授权发布信息、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发现不实信息要及时处理。县卫健部门要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采取专家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卫生防护知识,发布健康提示,提升公众自我保护的意识。

(七)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力度。从现在起,在全县范围内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为主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大力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开展健康教育等,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八)强化督察督办。县纪委监察机关、县委巡察办以及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等要开展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的明察暗访,建立督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九)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春节期间,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综合执法局、西城高铁剑门关站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科室负责人不得休假。各乡镇要安排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必须有1人值班在岗。各医院院长和重要科室负责人春节期间必须在岗。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急值班信息要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6600928)。

附件1:剑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附件2:剑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和各工作组职责任务.docx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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