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要求,《剑阁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经剑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第33次会议审定并报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现将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情况
2019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41548.6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7291.5万元、省级资金14257.1万元。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710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57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99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776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9857.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605.9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622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2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2000万元。
2.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4440.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61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88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633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不包括直接补贴部分)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66.1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300万元。
二、整合目标
确保37个贫困村退出,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02户16366人实现脱贫,对已脱贫的26477户7996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退出的126个贫困村进行巩固提升,实现稳定脱贫,为如期全面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四、监督电话
剑阁县财政局 0839-6601878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 0839-6600050
附件:1.剑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2.剑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剑阁县财政局
剑阁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剑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docx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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