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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食品销售主体风险分级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联系人:陈爽联系电话:0839-6665090附件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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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在剑南路等路段启用固定测速设备,并对下(寺)普(安)路电子监控抓拍内容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相关设备将于2022年1月17日零时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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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现将剑阁县使用截至2021年度末新增债券资金的项目相关情况公开如下。附件:1.截至2021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情况表 2.截至2021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3.截至2021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
剑阁县财政局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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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 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4月13日公布在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综合考核,鄢露等45名同志拟聘为剑阁县中小学教师,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涂凤兰、杨艳两位同志因孕期未完成体检,待完成体检并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3日开始,至2022年9月29日,为期
剑阁县教育局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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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现将剑阁县教育局对2022年下半年(10月8日至12月22日)教师资格认定审批情况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
县政府办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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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58号)、《关于做好乡村植保员工作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22〕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本人申请、政府推荐、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的程序,现将2022年拟聘乡村植保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县政府办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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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一)规划背景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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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债函〔2023〕22号),现将剑阁县使用截至2022年度末新增债券资金的项目相关情况公开如下。附件:1.截至2022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情况表2.截至2022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3.截至2022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
剑阁县财政局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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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园区)规划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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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链区域产业和延链、拓链本地产业为契机,伺机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以关键部件-能源装备为主的产业链条。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深度公众参与工作(座谈会),现将深度公众参与工作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10:00二、地点:剑阁县普安镇政府四楼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