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和行洪论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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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剑阁县水利局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剑阁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和行洪论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剑阁县水利局。

2.项目名称:剑阁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行洪论证项目。

3.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项目概算金额:

(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30万元。

(2)行洪论证项目:30万元。

5、项目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我单位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特殊要求:

(1)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已列入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内存续的合法代理机构(提供截图或其他证明文件)。

(2)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及工作程序,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办公场所、评审场地图片或照片)。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提供近期查询网络截图)。

三、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项目概况中有关信息认真研究确定是否参加比选。

2.比选公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发布,比选公告规定的公告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11月6日截至。

3.比选人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确定唯一中选人,以中选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相应费用,并按下浮后的报价结算。

4.本项目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法,按下浮20%计价。(承诺书)

四、随机选择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比选公告截至时间,即北京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及自愿参加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三楼会议室,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比选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应在比选公告时间截至前,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按规定缓交的和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证明),向比选人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否则将不予接收),回应比选人质疑,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1)第2条、第3条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和证明文件;

(2)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剑阁县水利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839-6600278

剑阁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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