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界桩埋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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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清江河剑阁段管理,保障河道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要求,现已完成我县境内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界桩及告示牌的埋设,全县共完成实体桩埋设328处,电子桩2218处,告示牌60处。


特此公告

附件:剑阁县24条河实体桩告示牌成果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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